婚介所介绍的对象,见面就要金项链,不给就说我不诚心,正常吗?
编号:问 66第四章 情感陪伴与"黄昏恋"骗局(61—75问)解答:四川北展律师事务所
律师支招不正常,这是"婚托+索礼"的套路:用"不诚心"的指责逼您掏钱,金项链只是第一单,后面还有彩礼、投资、借款。真正的相亲,节奏是先谈人再谈物。遇到见面索礼的,直接终止并要求婚介所退款——婚介所介绍此类对象,本身就有审查过错。
法律依据婚恋介绍服务违反约定的可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要求退款;以结婚为名索取财物的构成借婚姻索取财物,可主张返还。
北展提示真想过日子的人,先看人后看金。先要金的人,看中的只有金。
遇到同类情况怎么办
第一步:立即终止操作,挂断电话或离开现场,不与对方继续沟通。
第二步:涉及转账的,拨打 110 说明转账时间、金额、账号,申请紧急止付;使用延时到账的可联系银行撤回。
第三步:保留转账记录、聊天截图、通话录音、合同票据等原始证据,不要删除手机数据。
第四步:携带材料向律师咨询,或向 12309 申请立案监督,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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