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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 CASE

董xx与师xx生命权、身体权等二审民事判决书

HYPERLINK (2024)陕01民终15812号 2024.09.13
案号(2024)陕01民终15812号
审理法院HYPERLINK
审结日期2024.09.13
审理程序HYPERLINK
文书类型HYPERLIN

一审法院查明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如下:师xx,董xx系相亲认识,2021年7月22日凌晨,董xx对师xx实施了强奸行为。2021年7月22日,师xx在西安市工会医院治疗,诊断为打架伤,软组织挫伤。2021年8月17日,师xx在长安医院诊断为宫内早孕,师xx主诉停经47天,要求XXX,诊断早期XXX。2021年9月3日,师xx在长安医院就医,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另查明,2022年10月25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陕0116刑初1291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董xx犯强奸罪,该案上诉后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陕01刑终11号刑事判决书,维持原判。

一审法院认为

一审法院认为: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董xx对师xx实施了强奸行为,该行为对师xx身体和心理造成伤害,师xx请求董xx承担赔偿责任,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支持。董xx辩称对师xx怀孕不知情,但结合师xx,董xx强奸案发生的时间,可以合理推断师xx怀孕是因为和董xx的性行为,且无证据证明他人行为导致,故董xx应对师xx因终止妊娠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赔偿责任。师xx的各项损失经核算:1、师xx医疗费凭票核算为5032.54元,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予以确认。2、师xx请求营养费3000元,结合师xx的受伤和治疗情况,酌情按照每日30元,计算15天,共计450元。3、师xx请求护理费7200元,但无相应护理的证据证明,依法不予支持。4、师xx请求误工费40000元,无充足证据证明,结合师xx的受伤和治疗情况及师xx劳动能力,酌情按照陕西省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上一年度(2022年)平均工资每日149.5元,计算15天,共计2242.5元。5、师xx请求就医期间住宿费878元,但无相应证据证明,依法不予支持。6、师xx请求交通费1000元,结合师xx治疗就医的次数,酌情认定200元。7、师xx请求财产损失1000元,董xx对此表示认可,对此依法予以确认。8、师xx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考虑师xx受伤和终止妊娠的情形,董xx对师xx的犯罪行为确实对师xx精神造成伤害,酌情认定3000元。综上,师xx总的损失为11925元。一审法院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董xx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师xx赔偿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1925元。二、驳回原告师xx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49元,由被告董xx负担400元,剩余原告自行承担,被告负担部分同判决款项一并支付原告。

二审中,师xx向法院提交其和民警的通话录音,表示其曾经把做XXX取出的残留物交给了民警,民警说要鉴定,但是是否进行了鉴定和结果是什么其不清楚。董xx表示该证据与本案没有关联性不予质证。经本院审理查明,一审认定事实属实。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本案中董xx承认打了师xx,同意支持相关的医疗费等,但不认可师xx怀孕与其有关。根据师xx停经时间,结合董xx实施性行为的时间,一审推定师xx怀孕与董xx的性行为有关并无不当。董xx的行为已经刑事判决认定为违法行为,其行为对师xx身体和心理造成伤害,师xx请求董xx承担赔偿责任,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支持。二审中董xx称师xx怀孕是他人导致,但未提供证据,本院对其该主张不予采信。经本院审查,一审认定的师xx的各项损失依法有据,故一审判决并无不当,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一款(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00元(董xx已预交),由董xx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邹守鸣

审判员 杨晓昱

审判员 朱利安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书记员 郑 瑜

本案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16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17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18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 第1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 第2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 第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 第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修正) 第177条1款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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