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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 CASE

贵某敏强奸一审刑事判决书

HYPERLINK (2025)鄂2827刑初74号 2025.04.18
案号(2025)鄂2827刑初74号
审理法院HYPERLINK
审结日期2025.04.18
审理程序HYPERLINK
文书类型HYPERLIN

文书首部

贵某敏强奸一审刑事判决书 湖北省来凤县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25)鄂2827刑初74号

公诉机关公诉机关来凤县人民检察院。

当事人

被告人贵某敏。出生地湖北省来凤县。因涉嫌强奸罪,于2024年12月10日被来凤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于2024年12月23日被来凤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来凤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来凤县看守所。

辩护人黄继坤,湖北鼎辩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来凤县人民检察院以鄂恩来检未刑诉[2025]1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贵某敏犯强奸罪,于2025年4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来凤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某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贵某敏及其辩护人黄继坤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抗诉机关指控 公诉机关指控:

2024年11月底,被告人贵某敏通过网络认识被害人肖某某,后二人添加微信好友,谈论发生性关系事宜。2024年12月9日,双方约定以2000元的价格在酒店发生一次性关系;同日14时许,贵某敏在来凤县某某镇某某号房某某;15时许,肖某某按约定独自来到该房间。肖某某进入房间后,要求贵某敏先支付嫖资后发生性关系,贵某敏以各种理由推脱,并不准肖某某离开房间,后强行与肖某某发生两次性关系。

2024年12月9日22时许,被告人贵某敏被民警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公诉机关为证实前述指控犯罪事实,提供了以下证据:1.书证:受案登记表、抓获经过、户籍证明等书证;2.证人姜某云、王某、田某顺等七人的证言;3.被害人陈述:被害人肖某某的陈述;4.被告人供述与辩解:被告人贵某敏的供述与辩解;5.鉴定意见:恩施某某中心(恩州)公(司)鉴(物)字[2024]359号鉴定书、恩施州优抚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恩精鉴所[2024]精鉴字第151号贵某敏涉嫌强奸案司法鉴定意见书;6.勘验、检查、侦查实验等笔录:现场勘验笔录、提取笔录、辨认笔录;7.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贵某敏手机内相关信息电子数据、来凤县某某酒店监控视频视听资料。

公诉机关认为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贵某敏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贵某敏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坦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其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量刑建议:被告人贵某敏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

被告人贵某敏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程序均无异议。

被告人贵某敏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法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同时,请求考虑到被告人因犯精神分裂症长期吃药,其辩认能力、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与普通人相比确实有所降低,另外,虽然被害人系未成年人,但是其对本案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原因,请求对其适当从轻处罚。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公诉机关指控的一致。

另查明,2024年12月9日,被告人贵某敏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贵某敏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贵某敏到案后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贵某敏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与审理查明的事实相符,且不违反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本院依法予以采纳。经审查,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依法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七条三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被告人贵某敏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4年12月9日(抓获之日)起至2028年5月8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周健伟

人民陪审员 黎桂君

人民陪审员 李应权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书 记 员 田 敏

本案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 第1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 第20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 第236条1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 第4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 第4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 第6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 第6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 第67条3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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