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开设赌场一案
刘某开设赌场一案
案由: 刑事>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扰乱公共秩序罪> 开设赌场罪注
案 号:(2026)鄂1122刑初188号
审理法官: 胡远扬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公开类型: 文书公开
审理法院: 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6.09.10
案件类型: 刑事一审
审理程序: 简易程序
权责关键词: 有期徒刑 罚金 并处 缴纳 追缴 物证 书证 批准逮捕 拘留 独任审判 简易程序 前科
刑罚:被告人刘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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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开设赌场案
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26)鄂1122刑初188号
公诉机关公诉机关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检察院。
当事人 被告人刘某。
审理经过 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检察院以鄂黄红检刑诉〔2025〕14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某犯开设赌场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叶竹君、助理黄橙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2025年11月至2026年4月期间,被告人刘某在“牌乐门”手机棋牌APP内创建亲友圈,购买房卡开设赌博房间,又创建“敖夜小天×”“爷们要战斗”等多个某平台群招揽赌客。为防止逃单,刘某对上述某平台群进行控制管理,群成员在虚拟房间内以“红安麻将”“捉鸡”“跑得快”等方式赌博,每局的赢家按照刘某制定的抽头规则在某平台群内交“缸子钱”。
2026年4月14日,被告人刘某被办案民警抓获到案。经公安机关提取电子数据,刘某创建的某平台群内有赌客50余人;
其使用wy1032409wyl(昵称“人×××”)、wildb19xif5adjan22
(昵称“痕×”)、lzg1562304XXXX(昵称“天×”)等五个某平台
号抽取“缸子钱”,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90420.5元。
上述事实,被告人刘某在开庭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扣押的手机等物证;户籍资料、前科劣迹、到案情况等书证;证人某甲、某乙、某丙、某丁的证言;电子数据提取笔录、电子数据截图、调取证据通知书、司法调证协查回复函、某平台账单、金额汇总表、光盘;被告人刘某的供述与辩解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以营利为目的,创建某平台群招揽赌
客,组织赌博活动,并抽头渔利,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刘某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当庭认罪、悔罪,可以从宽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人刘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6年4月14日起至2027年10月13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二、被告人刘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90420.5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落款
审判员 胡远扬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日
书记员 吴琦峰
本案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 第20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 第303条2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 第6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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