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原审被告):马某萌。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国潮, 河南浩星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理经过 上诉人马某平与上诉人马某萌代位继承纠纷一案,均不服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2024)豫1381民初783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一审判决程序不当,遗漏案件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第四十四条规定: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当追加为共同原告;继承人已经书面表示放弃继承、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表示放弃受遗赠或者到期没有表示的,不再列为当事人。马某泰、马某华生前有多个子女,多个孙子女和外孙子女,马某平仅是其中一人,其他继承人均未参加本案诉讼,部分放弃继承遗产的继承人也未经过法庭核实真实性,因此本案应当发回重审,追加没有参加诉讼的继承人参加诉讼,核实放弃继承权的真实性,确保案件公平公正。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l "tiao_177" 一百七十七条第 \l "tiao_177_kuan_1" 一款第 \l "tiao_177_kuan_1_xiang_4" 四项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一、撤销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2024)豫1381民初7831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马某萌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5800元,上诉人马某平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5800元分别予以退回。
落款 审 判 长 屈云华
审 判 员 高 璐
审 判 员 同 箫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 陈 斌
书 记 员 秦 震 本案法律依据 \l "tiao_177_kuan_1_xiang_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修正) 第177条1款4项 同案由重要案例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10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之十:苏乙与李甲等代位继承纠纷案——“遗产分割案” 本法院同类案例 马某萌、马某平代位继承纠纷二审 赵付玉二案判决5223 相关论文 利用先前暴力、胁迫行为强奸妇女的司法认定 刑侦题材影视的公安文化传播风险与治理研究 债权人撤销权中无偿处分行为之适用路径 全球气候变化对海洋环境资源制度的挑战与应对 类案偏离的实质理由:标准、路径与规范 人民法院案例库中的先例规范与应用逻辑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效力体系研究 违约损害赔偿市场价格法的解释论展开 更多 ©北大法宝:( www.pkulaw.com)专业提供法律信息、法学知识和法律软件领域各类解决方案。北大法宝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资料,正式引用法规条文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 欢迎查看所有 产品和服务。 法宝快讯: 如何快速找到您需要的检索结果? 法宝 V6 有何新特色? 扫描二维码阅读原文 原文链接: https://www.pkulaw.com/pfnl/08df102e7c10f2060e84ce5efaa1d5f68b56ff5d7ff116a0bdfb.html 【法宝引证码】CLI.C.561285781 PAGE / NUMPAGES 下载日期:2026-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