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王某某。
原告王某某与被告王某某2、党某某、第三人某某技(杭州)有限公司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
原告诉称 原告王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王某某、党某某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履行股权回购义务支付股权回购款本金150000元及利息(以150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7月28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利息总额不超过180,000元);2、若被告王某某2、党某某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王某某3遗产,请求法院在本案中直接确定王某某3的遗产管理人(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民政部门/村民委员会或其他适格主体担任),由该遗产管理人以王某某3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向原告履行上述股权回购款及利息的清偿义务;3、判令被告王某某2、党某某在其继承王某某3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或由法院在本案中直接确定的王某某3遗产管理人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优先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全部诉讼费用(依据《 民法典》第 \l "tiao_1163" 1163条)。
事实与理由:一、合同关系成立及债务形成(依据《股权转让协议》、《转账凭证》)1.股权转让协议在碑林区签订并生效2022年4月4日,原告与王某某3签订《关于某某技(杭州)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第1.1条明确约定:原告以150000元受让王某某3持有的某某科技公司2%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00000元)。2.回购条款触发条件协议第4.1条第(3)款约定:“当出让股权实际价值低于人民币100000元时,受让方有权要求出让方以人民币150000元的价格进行回购”。3.款项支付完成原告于2022年4月1日至4月3日通过微信支付及银行转账分四笔向王某某3支付全部款项150000元(其中微信支付30000元,银行转账120000元等,见转账凭证),王某某3已确认收款。二、股权回购条件已成就聊天记录显示,2024年7月27日王某某3在微信中自述“肤乐福项目被骗130万元,已暂停运营”“乐啦全国项目困难,连车都卖了筹钱”。结合其变卖资产、项目停摆的事实,依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足以认定截至2024年7月27日,目标公司股权的实际价值已远低于100000元,触发协议第4.1条的回购条件,股权回购条件已经成就。2024年12月24日,王某某3死亡。王某某3去世时,遗有包括位于西安市碑林区、雁塔区的两套房产、银行存款、股权等遗产。三、债务性质及继承关系1.债务形成于王某某3死亡前王某某3于2024年12月24日死亡,回购债务形成于其死亡前(2024年7月27日触发),属于其个人合法债务。2.继承人责任范围根据《 民法典》第 \l "tiao_1161" 1161条,被告王某某2、党某某作为王某某3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应以继承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3、若二被告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王某某3的遗产,根据《 民法典》第 \l "tiao_1145" 1145条之约定,应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原告作为王某某3的遗产债权人,与遗产管理人的确定及遗产债务清偿存在直接利害关系,且案涉遗产主要位于西安市碑林区,与本案管辖法院一致,为避免遗产毁损、灭失导致原告债权无法实现,无需另行处理,法院可在本案中直接确定遗产管理人。该遗产管理人应依据《 民法典》第 \l "tiao_1147" 1147条之规定,履行清理遗产、处理被继承人债权债务的法定职责,以王某某3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向原告清偿案涉全部债务。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l "tiao_34" 三十四条第 \l "tiao_34_kuan_1_xiang_3" 三项“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之规定,本案应按照继承纠纷确定管辖,本案中,原告陈述被继承人王某某3死亡时住所地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春临二路556号金地南湖XXX室,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为王某某3。根据西安市公安局曲江派出所出具的王某某3的死亡注销证明显示王某某3的原住址为西安市雁塔区春临二路XX号,故本案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即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管辖,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本案应移送至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处理。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l "tiao_34" 三十四条第 \l "tiao_34_kuan_1_xiang_3" 三项、第 \l "tiao_37" 三十七条、第 \l "tiao_157" 一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移送至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落款 审 判 员 张融
二〇二六年五月六日
法官助理 袁超
书 记 员 刘美 本案法律依据 \l "tiao_114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145条 \l "tiao_114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147条 \l "tiao_116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161条 \l "tiao_116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163条 \l "tiao_15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修正) 第157条 \l "tiao_34_kuan_1_xiang_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修正) 第34条1款3项 \l "tiao_3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修正) 第37条 同案由重要案例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家事审判十件典型案例之一:贾某诉周某栋等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25年度民事案件管辖争议十大典型案例之九:袁某与林某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应当适用继承遗产纠纷专属管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发布5起家事审判典型案例之四:吴某与王某甲等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身故保险金可否作为遗产继承并用于偿还被保险人的债务 甲银行、乙银行与洪某甲等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调解案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十起辖区两级法院多元解纷典型案例(第五批)之六:王某等41人与罗某等6人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调解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布5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之三:李某诉张某、胡某李、胡某江被继承人债务清偿案——清偿生前债务,应当保留未成年人份额 重庆合川法院判决建行合川支行诉黄某峰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 王某甲与何某乙、王某乙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调解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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