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某,龙某甲抢劫一案

案 号:(2025)湘0111刑初377号 审理法官: 兰毅 王威 龙文韬 文书类型: 公开类型: 文书公开 审理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5.12.31 案件类型: 刑事一审 审理程序:
代理律师/律所:王天洋,
HYPERLINK "javascript:LawFirmSearch('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 ;陈誉仁,
HYPERLINK "javascript:LawFirmSearch('湖南宇能律师事务所')" 湖南宇能律师事务所 权责关键词: 已满十六周岁 国家工作人员 应当从轻 可以从轻 应当减轻 数罪并罚 有期徒刑 辨认笔录 取保候审 补充起诉 量刑建议 延期审理 被害人谅解
刑罚:被告人龙某甲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被告人柳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柳某,龙某甲抢劫案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25)湘0111刑初377号
公诉机关公诉机关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
当事人 被告人龙某甲。因盗窃于2022年2月27日被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行政拘留五日,因盗窃时未成年,决定不予执行。因涉嫌偷越国(边)境罪于2024年4月26日被涟源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因涉嫌抢劫罪于2024年9月4日被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长沙市第一看守所。 辩护人王天洋,
HYPERLINK "javascript:LawFirmSearch('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
被告人柳某。因盗窃于2022年4月被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行政拘留五日,因盗窃时未成年,决定不予执行。因涉嫌诈骗罪于2024年3月28日被抓获,次日刑事拘留,同年4月30日被取保候审;后因涉嫌抢劫罪于2024年9月4日被再次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逮捕,同年12月31日被取保候审。现在家。 辩护人陈誉仁,
HYPERLINK "javascript:LawFirmSearch('湖南宇能律师事务所')" 湖南宇能律师事务所
审理经过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以长雨检未刑诉〔2025〕3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龙某甲、柳某犯抢劫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25年6月10日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以长雨检未刑补诉〔2025〕3号补充起诉决定书指控被告人柳某犯诈骗罪向本院补充起诉,本院受理后再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刘乐、周薇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龙某甲及其辩护人王天洋、被告人柳某及其辩护人陈誉仁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期间,延期审理1次。
检察院指控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一、抢劫罪
2024年7月,被告人龙某甲邀约其女友及曾某某(外号“小X”)等人,以提出免除“小X”打牌输赢债务为条件,通过“杀猪”组牌局等方式,三人合伙赢取彭某某的财物。四人打牌过程中,因“小X”输被告人龙某甲一万多元,而龙某甲未要求“小X”支付引起彭某某怀疑,继而引发争论。被告人龙某甲为安抚彭某某,遂要求“小X”向其支付5000元,“小X”提出一次性支付3600元给被告人龙某甲以此了结。
2024年8月27日凌晨,被告人龙某甲、柳某将被害人吴某约至长沙市雨花区复地星光天地“崔某小时自助台球室”打台球,被告人龙某甲以要求被害人吴某还钱为由,将被害人吴某一台银色苹果14PRO手机抢走,同时被告人龙某甲掏出匕首进行威胁。后被告人龙某甲、柳某先后将被害人吴某带至长沙市长沙县松某儿童乐园、长沙县麒乐乐24小时自助麻将馆等地,要求被害人吴某转账2000元钱,并对被害人吴某进行殴打。后被害人吴某将其手机某平台零钱中300元转至被告人龙某甲的账户中。当日11时许,被告人龙某甲将被害人吴某手机抢走并自行使用。经鉴定,被害人吴某被抢走的手机价值人民币3833元。
2024年9月4日凌晨,公安机关分别在长沙县、长沙市开福区星焱台球室抓获被告人柳某及被告人龙某甲。案发后,被告人柳某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赔偿被害人吴某人民币10000元,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为证明上述事实,公诉机关提交了户籍证明、前科材料、到案经过、现场指认笔录及照片、收条及谅解书、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价格认定结论书、某平台交易明细、支付宝流水等书证;被害人吴某的陈述;证人梁某某、付某某、某甲、杨某某、曾某某的证言;被告人龙某甲、柳某的供述和辩解;辨认笔录及照片等证据。 二、诈骗罪
2023年12月,被告人柳某伙同李某甲(另案处理)等人,在长沙县等地,共谋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具体模式为:在“钉钉”等网络APP上,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在以老年人为主的聊天群中,虚构发放老年生活补贴、贫困补贴的事实,诱导被害人在群内发放红包等,从而骗取被害人财物。2023年12月12日,被告人柳某伙同他人通过上述方式,骗取被害人陈某人民币4000元。
为证明上述事实,公诉机关提交了刑事判决书、不起诉决定书、某平台转账明细等书证;被害人陈某的陈述;同案人李某甲及被告人柳某的供述;手机聊天记录等证据。
公诉机关认为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龙某甲、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以暴力、胁迫方式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二百六十三条
之规定,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面向不特定老年群体,利用电信网络手段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二百六十六条
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龙某甲、柳某犯罪时系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应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的规定。在共同抢劫犯罪中,被告人龙某甲系主犯,被告人柳某系从犯;在共同诈骗犯罪中,被告人柳某系主犯,应分别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二十五条 二十六条 二十七条
之规定。综上,公诉机关建议对被告人龙某甲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对被告人柳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以上一年七个月以下,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告人龙某甲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没有提出异议,但认为其行为不构成抢劫罪。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1、龙某甲系受曾某某委托向吴某催要欠款,其主观上并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2、使用手机折抵债务系双方协商的结果,吴某将手机交付给龙某甲时龙某甲并未使用暴力,龙某甲和柳某对吴某进行殴打系因柳某和吴某之间存在过节,故龙某甲的暴力行为和取财行为之间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3、本案中,公安机关未组织被告人及证人对案涉刀具进行辨认,被告人龙某甲自述其持有的是未开刃的工艺品刀具,与
意义上的刀具存在本质区别。
被告人柳某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提出异议。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1、被告人柳某的行为系帮助龙某甲索要债务,其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目的,且其未参与分赃;2、被告人柳某向司法机关提供了龙某甲的具体信息,协助司法机关将其抓获,具有立功表现;3、被告人柳某非犯意的提起者,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4、被告人柳某在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认罪悔罪态度好、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综上,被告人柳某不具备抢劫罪的主观构成要件,且具有多项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请求对其从轻、减轻处罚。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 一、关于抢劫的事实
曾某某(某平台昵称“小X”)曾在被害人吴某的安排下在某KTV工作。2024年8月26日晚,被告人龙某甲到被告人柳某的家中玩,二人商议将被害人吴某约出来打台球。被害人吴某同意后,被告人龙某甲及其女朋友付某某、被告人柳某及其女朋友梁某某一起来到长沙市雨花区复地星光天地“崔某小时自助台球室”。被告人龙某甲出门时从被告人柳某的家中拿走一把刀。打球结束后,被害人吴某准备离开台球室时被被告人龙某甲拦住。被告人龙某甲以被害人吴某欠曾某某的工资且曾某某尚欠其2000元债务为由,要求被害人吴某联系曾某某偿还上述债务,否则由被害人吴某代为偿还。被害人吴某联系曾某某未果,被告人吴某、柳某遂打算将其带至人少的地方。因被害人吴某不愿意,被告人龙某甲遂持刀进行威胁。之后,被害人吴某被被告人龙某甲、柳某等人先后带至长沙县松某儿童乐园、长沙县麒乐乐24小时自助麻将馆等地。在此过程中,被告人龙某甲要求被害人吴某筹钱还款,因筹款未果,被告人龙某甲用刀具在被害人吴某面前比划,并和被告人柳某先后对其进行殴打。殴打结束后,龙某甲继续要求被害人吴某筹钱,但被害人吴某一直未能筹到款项,遂提出将其正在使用的苹果14pro手机卖掉后还款。因该手机系分期购买,变现后不划算,被告人龙某甲遂提出用该手机直接抵债,被害人吴某被迫同意,并予以交付。
经鉴定,被害人吴某交付的手机价值人民币3833元。
2024年9月4日凌晨,公安机关在长沙县将被告人柳某抓获;同日,在被告人柳某的协助下,公安机关在长沙市开福区星焱台球室将被告人龙某甲抓获归案。
案发后,被告人柳某的亲属代为赔偿被害人吴某人民币10000元,被害人吴某对两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过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予以证明:
1、抓获经过、情况说明,证明2024年9月4日,民警将被告人柳某抓获归案,并于同日在被告人柳某的协助下抓获被告人龙某甲。
2、某平台支付交易明细,证明2025年8月16日,曾某某向付某某扫码支付600元;2025年8月27日5时许,吴某向“奴奴”扫码支付75元,6时32分向“奴奴”扫码支付167元。
3、支付宝账单,证明2025年8月16日,彭某某收到曾某某转账3000元,并向龙某甲转账3000元。
4、扣押决定书、扣押物品清单,证明公安机关从龙某甲处扣押银色苹果14pro手机1台。
5、价格认定结论书,证明上述扣押手机在案发当日的市场零售价为3833元。
6、辨认现场笔录及照片,证明被告人龙某甲、柳某对案发现场的指认情况。
7、辨认笔录及照片,证明被害人吴某分别辨认出被告人龙某甲、柳某;证人付某某分别辨认出被告人龙某甲、柳某及被害人吴某;证人梁某某分别辨认出被告人龙某甲、柳某及吴某;证人曾某某分别辨认出被告人龙某甲、柳某及被害人吴某。
8、谅解书、收条,证明被告人柳某亲属代为赔偿被害人吴某10000元,被害人吴某对被告人龙某甲、柳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9、证人梁某某的证言,证明其与柳某系男女朋友关系。2024年8月27日凌晨,龙某甲和女朋友付某某来到其和柳某居住的长沙县,并告诉柳某在长沙看到过吴某。二人遂商量找吴某出来打台球,顺便解决一下之前的矛盾。于是,柳某打电话邀请吴某在“雀侠二十四小时自助台球室”打台球,吴某表示同意。双方约好后,其四人从家中出发前往上述台球室,出门时龙某甲将其家中1把长约十五六公分的小刀带走,并放在手上玩弄,其看见后将刀要回,并放在自己口袋里面。当日凌晨3时许,吴某带了10余人来到上述台球室,并和他的朋友们一起打台球。约一个小时后,吴某的朋友们离开,吴某遂和柳某一起打台球。打球结束后,吴某准备离开,龙某甲扯住他并阻止他离开,并拿走他的手机。几人下楼后,龙某甲要求吴某跟他一起走,吴某不同意,龙某甲遂从其裤子口袋里将刀拿出来横在吴某的脖子上,吴某不得不跟着走。其5人打了两台车,其和柳某坐一台,龙某甲、付某某、吴某坐一台,一起来到长沙县松某的儿童乐园。龙某甲和吴某单独在一边,其听到龙某甲要求吴某还钱。天亮后,其5人来到“麒乐乐自助麻将馆”。龙某甲要求吴某找亲戚朋友借钱还债,并在聊天过程中用刀戳吴某。因吴某一直未凑到钱,龙某甲踢了吴某的腿两脚,并打了吴某的肩膀两拳,又要求吴某继续借钱。半小时后,柳某说吴某上初中时欺负过自己,遂打了吴某的身体两拳,并捡起地上的垃圾桶对着吴某的头部砸了两下,其立马将柳某拉开,然后龙某甲又对吴某打了几拳,付某某将龙某甲拉开。之后,龙某甲又继续和吴某聊还钱的事情,吴某应该是没办法了,遂说将手机拿去当掉还钱。龙某甲表示同意后,要求吴某录个小视频证明自己是自愿的,吴某按照要求照做。大约早上10点,其和付某某先回家休息,对于后面发生的事情不清楚。
10、证人付某某的证言,证明其与龙某甲系男女朋友关系。2024年8月27日凌晨1时许,其和龙某甲一起来到梁某某家中找梁某某和柳某。龙某甲告诉柳某在长沙看到过吴某,二人遂商量找吴某出来打台球,顺便解决一下之前的矛盾。柳某给吴某打某平台电话邀请他到“雀侠二十四小时自助台球室”打台球,吴某表示同意。约好之后,其和龙某甲、梁某某、柳某从家中出来。在楼下等车时,其看到龙某甲从口袋中拿出1把长约十五六公分的小刀放在手上玩弄,梁某某将该刀要回去并放在自己的裤子口袋里。当日凌晨3时许,其与龙某甲等人到达上述台球室。约20分钟后,吴某带了10余人过来打台球。约1个小时后,吴某的朋友都走了,吴某遂和柳某一起打台球。打球结束后,吴某准备离开,龙某甲将吴某叫到台球室的棋牌房内聊天。大约十几分钟后,其几人下楼离开台球室。龙某甲要求吴某一起走,吴某不同意,龙某甲遂从梁某某的裤子口袋里面将刀拿出来在吴某的面前比划,吴某遂跟着一起走。其5人共打了两台车去长沙县松某的儿童乐园,柳某和梁某某坐一台先走,其和龙某甲、吴某坐一台后走。在车上,龙某甲要吴某将“小X”叫出来还钱,吴某一直给“小X”打某平台电话,但是“小X”不想出来。当日凌晨5时许到达松某后,其听见龙某甲对吴某将要吴某编个理由将“小X”约出来。天亮后,因天气热,大家一起到了“麒乐乐棋牌室”。龙某甲要吴某找亲朋好友借钱还债,并用刀戳吴某的胳膊。因吴某一直没有凑到钱,龙某甲踢了吴某的腿两脚,并打了吴某的肩膀两拳。打完之后,龙某甲要求吴某继续凑钱。后来,柳某说吴某读初中时曾欺负自己,遂对吴某的身体打了两拳,并捡起地上的垃圾桶对着吴某的头部砸了两下,梁某某见状将柳某扯开。接着,龙某甲又打了吴某几拳,其进行了阻止,之后未再发生肢体冲突。之后,龙某甲继续要吴某还钱,吴某没有办法,遂提出将手机当掉还钱。龙某甲答应后要求吴某录个小视频证明自己是自愿的,吴某按照要求照做。早上10点左右,其和梁某某先回家休息了,对后面发生的事情不清楚。
11、证人曾某某的证言,证明其某平台昵称“小X”,和吴某、龙某甲、柳某等人都相互认识。2024年8月,其到长沙找付某某玩,并和龙某甲、付某某住一起。期间,龙某甲想通过打麻将做局的方式赢朋友的钱,并让其和付某某凑腿。其输给龙某甲一万多元,但手上没那么多钱,龙某甲遂让其有多少就先付多少。其找家里人要了3000元,某平台付给付某某600元。龙某甲当时答应退还其支付的款项。后来,龙某甲的朋友发现其和龙某甲在搞鬼,龙某甲觉得不好做人,遂将龙某甲的朋友输的钱全部退还,并让其本来要支付给龙某甲的3000元直接支付给龙某甲朋友,还另外赔偿给龙某甲的朋友5000元。事后,龙某甲让其承担赔偿款中的2000元,因其没有钱了,遂一直欠着。后来,其离开龙某甲和付某某的住处,并找到吴某。其经吴某介绍,临时到“梦莎娱乐酒吧KTV”上了几天班,工资大概1500至2000元。其要求吴某结算工资,但是吴某一直拖着。其未将吴某欠工资的事情告诉龙某甲,也没有委托龙某甲找吴某要钱。
证人彭某某的证言,证明2024年8月16日晚,龙某甲约其打麻将。其到约定地点后,看到了龙某甲和龙某甲的女朋友,还有一名外号叫“小X”的女子。四人坐下后,开始打红中麻将,打了三四个小时的样子,因“小X”手气太差就没打了。经对账,“小X”输给龙某甲一万多元,其输给龙某甲一千多元,龙某甲的女朋友赢了几百元。因“小X”没有那么多钱,龙某甲就让“小X”支付5000元。其感觉不对劲,因为他们三人都是娄底的,是想合伙赢钱。其质问龙某甲是不是想杀猪,并因这个事情吵了起来。后来龙某甲觉得不好意思,就对其说其输的钱不要了。之后,“小X”付了龙某甲的女朋友几百元,并筹到3000元打算付给龙某甲。因所筹款项都在支付宝里面,龙某甲想要某平台支付,遂让其帮忙用支付宝收款再通过某平台转给他,其收款后某平台也转不了,于是用支付宝直接转给了龙某甲。相当于“小X”还欠龙某甲2000元。
12、证人某甲、杨某某的证言,证明2024年8月27日凌晨4时许,某甲、杨某某和吴某一起玩时,吴某的初中同学打某平台语音叫吴某一起打台球,吴某说和该初中同学有过节,遂叫龙某乙杨某某一起前往。另外,吴某还叫了3个朋友一起到长沙市雨花区”打台球,吴某的3个朋友呆了20多分钟就走了。大概凌晨5时许,吴某和某甲、杨某某打完台球准备走时,被和吴某的同学一起的男生拖走,龙某乙杨某某遂先乘电梯下楼等吴某。等了一会儿后,吴某给龙某丙某平台语音说还有点事,让龙某乙杨某某先走。第二天,吴某告诉龙某乙杨某某,吴某被初中同学在松某那边打了,还被拿刀威胁,手机也被抢走了。
13、被害人吴某的陈述,证明其与柳某系初中同学。2024年8月27日,曾某某给其打某平台语音说柳某在问其下落,并说没有将其位置告诉柳某。挂断电话后,柳某也给其打电话,约其到长沙市雨花区打台球。其将柳某约其见面的事情告诉了曾某某。其因与柳某有过节,遂叫上朋友某甲及其女朋友杨某某等人一同前往。柳某的女朋友和龙某甲及龙某甲的女朋友也在该台球厅打球。其和柳某约定25元一局,其输了3局,向柳某转账75元。当日凌晨5时许,其准备和某甲及杨某某离开时,被龙某甲扯住,龙某乙杨某某便先乘电梯到楼下等候。龙某丙某平台催促其下楼时,龙某甲抢走其手机并要求其回复某甲有点事,让某甲先走,其按照龙某甲的要求进行了回复。龙某甲问其是否收留了“小X”,其予以否认。龙某甲问其怎么有钱换新手机,其表示带妹子赚的。龙某甲说要将其送去派出所,其遂承认吞了“小X”1000多元钱。龙某甲称“小X”欠龙某甲2000元,并让其将“小X”喊出来,如喊不出来就让其偿还。其给“小X”打了某平台语音,但“小X”未答应出来。龙某甲遂威胁将其带至人少的地方,柳某提出去松某,其在二人的控制下下了电梯。下电梯后,其准备逃走,龙某甲遂拿出一把约20厘米长的匕首,要求其跟着走,其上了龙某甲打的车。到长沙县松某儿童沙滩乐园后,龙某甲等人说有点热,柳某的女朋友遂在附近找了一家自助棋牌室。到棋牌室后,龙某甲一直要其拿钱出来,并将其手机放在麻将桌上,盯着其打电话、发信息借钱。因未能成功借到钱,龙某甲很生气,从女朋友那儿拿过刀在其面前比划,并踢了其几脚。柳某在旁边笑,并说其在读书的时候一直欺负人,遂冲过来一拳打在其脸上,并将其踢到墙角,拿椅子和垃圾桶往其身上砸。龙某甲和柳某看其一直借不到钱,遂提出让其将手机卖了还钱,并让其录视频称系自愿卖手机。其联系上之前在德某买手机的店老板后,龙某甲和柳某让自己的女朋友先回家,其三人打车来到店铺。因其手机仅支付首付一千多元,龙某甲提出其手机给龙某甲使用,龙某甲将自己的手机卖掉。龙某甲的手机卖了500元左右,并给其30元的打车费。之前,“小X”从龙某甲处离开时,其去接“小X”并和龙某甲碰了面。龙某甲告诉其龙某甲和“小X”曾约好杀别人的猪,结果赔了钱,“小X”还欠龙某甲2000元,并让其不要收留“小X”,其表面上答应,但等龙某甲走后,仍收留了“小X”。
14、被告人龙某甲的供述,证明2024年8月27日左右,其和女朋友付某某在柳某位于长沙县新某小区的房子里玩。柳某问其上次跟吴某见面有没有一起玩,其表示没有,柳某说喊吴某出来打台球,其考虑到之前有个外号叫“小X”的女生欠其钱,可能跟吴某在一起,遂予以答应。然后,柳某给吴某打电话约吴某出来打台球,其给“小X”打电话问“小X”在哪里,“小X”未告诉其位置并挂断电话。挂电话后,其和柳某、付某某、梁某某四个人准备出发去德某找吴某。出发时,其看到柳某房间里有一把长约20厘米的刀,遂放进自己左边的裤子口袋里。下楼后,柳某从其身上将这把刀拿去玩,但随后被柳某的女朋友梁某某拿走了。四人到达德某后,在“雀侠自助台球厅”开了一个台子。其和柳某打了约一个小时台球后,吴某和一男一女也来到该台球厅。吴某和柳某打了一会儿台球,准备走时。其抢过吴某的手机,发现吴某跟“小X”有聊天记录,吴某遂承认“小X”在手下工作。其告诉吴某“小X”欠其钱,“小X”这段时间赚的钱应该够还了。吴某说“小X”的钱都在吴某手里,并被吴某拿去买手机了。其告诉吴某要么帮“小X”还钱,要么将“小X”喊出来。后来,其提议到人少的地方去,柳某说去松某,吴某不愿意去,其搂着吴某进了电梯。到楼下后,吴某一直问要去干嘛,其很烦躁,遂将刀拿出来看着吴某。然后,大家打车去了松某,柳某和柳某的女朋友坐一台车,其和女朋友、吴某坐一台车。到松某后,其将手机给吴某,让吴某联系“小X”。之后,大家觉得很热,其提议去周围的棋牌室,柳某的女朋友遂定了一个叫“麒乐乐”的自助棋牌室。柳某要吴某把台球厅的费用和车费都报销了,并问吴某愿不愿意,吴某表示愿意,并转了一百多元。到自助棋牌室后,其一直催吴某给钱,但吴某一直打电话筹钱。其没有耐心了,遂拿出刀问吴某搞到钱没有。此时,柳某说踢吴某一脚,其问吴某要不要试试,吴某说不要,其仍旧踢了吴某一脚。柳某说以前被吴某欺负过,想要打吴某。然后,柳某提着垃圾桶砸吴某,并进行手打脚踢。之后,又回到了还钱的话题,但吴某实在拿不出钱,遂就提出将手机退掉还钱,其拒绝了。然后柳某说要吴某拍个视频说自己自愿卖手机,吴某同意了。拍某视频后,其几人一起去了手机店,老板说退手机需要扣除一些费用,到手的钱很少,吴某就没有退手机了。柳某提议让吴某将手机抵给其,吴某说可以。然后其将自己的手机卖掉了,卖了700元。其给吴某转了车费,然后吴某自己回家了。
15、被告人柳某的供述,证明2024年8月27日,其和女朋友梁某某、龙某甲、付某某在其新某的家中玩。当天凌晨2时许,龙某甲对其说要去找一个妹子,该妹子欠了龙某甲的钱,吴某正带着这个妹子搞外围,并让其打电话给吴某。电话接通后,其将电话给了龙某甲,龙某甲在电话里说要吴某出来打台球,吴某答应了。后来,吴某给其发了一个位置,在德某复地星光。凌晨三点多,其和龙某甲、梁某某、付某某来到复地星光,找了一个叫“雀侠”的24小时自助台球室,并将台球室位置告诉了吴某。约50分钟后,吴某带着七八个人一起到了台球室,包括一个女的。然后龙某甲和吴某带来的朋友打球去了,其和吴某打球。打了一个小时左右,吴某和吴某的朋友准备走时,龙某甲在门口叫住了吴某。然后龙某甲、付某某和吴某就去台球室里面的麻将包厢讲话,其也跟着进去了。龙某甲问吴某最近干什么赚钱,吴某说带妹子坐台,龙某甲问吴某带了几个妹子,吴某说带了两个,其中一个就是欠龙某甲2000元的那个。龙某甲问吴某哪里来的钱买手机,吴某说私吞了妹子的工资。后来,其四人和吴某一起乘坐电梯下楼,在电梯里龙某甲抢走了吴某的手机。到楼下后,龙某甲说找个人少的地方,其提议去松某。吴某不愿意去,龙某甲说必须去,并从梁某某的口袋里拿出一把水果刀威胁吴某。吴某没有办法遂和龙某甲、付某某一起上车去了松某。其和梁某某另外打了一辆车跟着一起去。到松某的儿童沙滩乐园后,龙某甲把手机给吴某,要吴某把那个欠钱的妹子喊出来还钱,并说带妹子坐台是违法的。磨了半个多小时后,因天气热,龙某甲说找个棋牌室坐着聊。其问龙某甲谁出钱,龙某甲说要吴某报销,吴某出于害怕就同意了。梁某某在中南汽配城锦绣路附近订了一间无人自助棋牌室。在车上,其和龙某甲要吴某某平台扫码160元给梁某某用于报销车费和棋牌室费用。到棋牌室后,龙某甲说吴某押的钱是那个妹子的工资,那个妹子喊不出来,就让吴某将押着的钱还给龙某甲。吴某没有钱,龙某甲就让吴某找亲戚朋友借。吴某打了几个电话,但没有借到,龙某甲不耐烦了,就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架在吴某脖子上,并说要不要试试他的鞭腿。吴某没有说话,龙某甲对着吴某的腿踢了两脚,之后又对着吴某的肩膀锤了两拳。其因上初中时被吴某欺负过,越想越气,遂冲上去对吴某的头锤了两拳,并扇了吴某几个耳光,还拿起垃圾桶对吴某的头部砸了两下。然后,龙某甲又冲上去打了吴某的头几拳。吴某被打之后就坐在地上,鼻子留了血。之后,龙某甲又和吴某聊还钱的事。因吴某也没办法拿出钱,龙某甲遂让吴某把手机卖掉。为了证明吴某是自愿的,其和龙某甲要吴某录个视频证明一下,吴某就自己录了一段视频。早上10点左右,梁某某和付某某先回去休息,龙某甲要其陪同去吴某在德某买手机的地方。到手机店后,龙某甲带着吴某进去了,其在外面等待。大约5分钟后,二人就出来了。龙某甲说手机只付了不到两千元的首付,退手机需要扣500元,远远不够欠的2000元。龙某甲又说让吴某将手机给龙某甲用,龙某甲自己的手机拿去卖钱,并让吴某支付剩下的分期。吴某怕被打,遂同意将手机给龙某甲。龙某甲拿到手机后,给了吴某一点现金让吴某自己打车回去。
16、被告人龙某甲、柳某的户籍证明,证明两被告人的基本信息。 二、关于诈骗的事实
2023年12月,被告人柳某伙同同案人李某甲(已判决)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利用“钉钉”APP群聊,以想要领取国家补贴、补助的老年人为对象,通过虚构发支付宝红包可等额领取补贴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其中同年12月12日,骗取被害人陈某人民币4000元。
2024年3月28日,民警将被告人柳某抓获归案。案发后,同案人李某甲的亲属代为退赔了被害人陈某的全部经济损失。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过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予以证明:
1、线索来源及抓获经过、拘留证、取保候审决定书、释放通知书,证明被告人柳某因涉嫌本案诈骗犯罪被抓获及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2、刑事判决书,证明2023年12月12日,被告人柳某伙同同案人李某甲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以发放生活补贴或贫困补助为由,骗取被害人陈某人民币4000元;案发后,同案人李某甲的亲属代为向被害人陈某退赔了上述被骗款项。
3、支付宝转账记录,证明2023年12月12日,被害人陈某发送了两个金某2000元的支付宝口令红包,上述口令红包均被昵称“财6”、支付宝账户“189某某某某某某某某”的人抢得。
4、支付宝转账交易明细,证明支付宝真实姓名李某乙,绑定手机号码189
某某某某,于2023年12月12日收到陈某发出的两个金某2000元的口令红包。
5、被害人陈某的陈述,证明2023年12月份的时候,其被一名男子骗了4000元。其通过支付宝在群聊里发送的两个2000元的红包,都是支付宝账号为189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昵称:财6的人领取的。
6、同案人李某甲的供述,证明其在某甲学校认识了柳某,并成为朋友。2023年12月,柳某联系其到长沙帮忙收钱。到长沙的第二天,柳某让其下载并注册了一个“钉钉”号。注册后,柳某给其发送了一个二维码,让其扫码进群。该“钉钉”群的成员都是想向国家申请生活补助或贫困补贴的60多岁老人。进群后,其盗用群主的“钉钉”账号名字和头像,并在“钉钉”上开通会议,随机邀请一些老年人参加。柳某自称是福利、补助发放的负责人,谎称国家某部门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发了一笔补助,要求参加会议的老人按照操作领取补助。具体操作方法为,先让被骗的老人打开“钉钉”的屏幕共享,再让他们将某平台里面的钱提现至银行卡,然后让他们将银行卡绑定支付宝,告诉他们先用支付宝发小荷包、普通红包,发多少红包就能领到多少补助,所发红包在24小时后返回并补发同等数额的补助。他们发送红包后会生成一个二维码,其和柳某通过屏幕共享将红包二维码截图,然后用自己的支付宝扫码领取红包,如果自己的支付宝账号遭到了风控,就会让他们用云闪付将钱转到自己指定的银行卡。通过此种手段,其和柳某诈骗约5万元。
7、被告人柳某的供述,证明其和李某甲某乙学校认识并成为朋友。2023年12月,其告诉李某甲通过贺某学到了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诈骗老年人的方法,并将话术资料给了李某甲,李某甲在网上找了一些收款银行账户和一个叫李某丙的支付宝账户专门收取诈骗款项,二人相互帮助,合作实施诈骗。具体方法是下载“钉钉”后,加入名为“中国梦”的老年人群,冒充群主或管理人员,添加一些老年人的好友,告诉他们其是负责发放国家生活补贴的工作人员,然后要求他们共享手机屏幕,以发红包领取生活补贴的名义,在手机上教老年人使用支付宝口令红包或银行卡将款项转账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账户。其和李某甲一共诈骗到了一万多元,所得款项均已消费。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龙某甲、柳某共同采取暴力或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构成抢劫罪;被告人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诈骗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还构成诈骗罪,以上行为均应予以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龙某甲、柳某在犯罪时均系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均应当减轻处罚。在共同抢劫犯罪中,被告人龙某甲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被告人柳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在共同诈骗犯罪中,被告人柳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被告人龙某甲、柳某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均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柳某协助公安机关抓捕被告人龙某甲,具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柳某的亲属对被害人吴某进行了经济赔偿,被害人对两被告人的行为均表示谅解,对两被告人的抢劫犯罪均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柳某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关于被告人龙某甲辩称其行为不构成抢劫罪及两辩护人分别提出的两被告人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目的、被告人龙某甲的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龙某甲的暴力行为与取财结果之间无因果关系的辩解、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龙某甲、柳某假借处理曾某某相关债务为由,以暴力、胁迫手段对被害人吴某造成心理强制,并持续对被害人吴某的人身进行控制,当场逼迫被害人吴某交出财物,两被告人的行为具有明显的非法占有意图,且被告人龙某甲的暴力、胁迫行为对成功取得被害人财物起到了关键作用,均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故对上述辩解、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关于被告人龙某甲的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龙某甲持有的刀具系工艺品,不应认定为持刀抢劫的辩护意见,本院认为,两被告人及相关证人对案涉刀具进行了描述,从刀具的大小、长度来看,能起到伤害他人的效果,被告人龙某甲持有并展示该刀具,足以对被害人吴某起到心理威慑作用,系明显的持刀抢劫行为,故对该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关于被告人柳某的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柳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且在抢劫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具有立功表现,已取得被害人谅解,请求对其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如前所述,本院予以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本院部分予以采纳。 据此,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二百六十三条 二百六十六条 二十五条 二十六条 二十七条 六十八条 六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之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人龙某甲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4年9月4日起至2026年7月3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二、被告人柳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因诈骗被取保候审前羁押的34日应折抵刑期,即自2024年9月4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兰 毅 人民陪审员 王 威 人民陪审员 龙文韬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书 记 员 张 莎 本案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 第17条1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 第17条4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 第25条1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 第26条1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 第26条4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 第26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 第266条 同案由重要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10起检察技术支持高质效办案典型案例之四:芦某某、刘某抢劫案——法医专业采用多技术手段助力陈年命案办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五起“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典型案例之一:刘某燕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串并审查、协同发力 成功追诉重大涉黑案件
检例第260号:许某运输毒品再审抗诉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24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之五:马玉林抢劫案——最高检成功抗诉一起9年前的抢劫杀人案,还剩8天就刑满释放的被告人被改判死缓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五起“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典型案例之四:马某林抢劫抗诉案——“零口供”、无目击证人成功抗诉 改判被告人死缓
检例第261号:马某林抢劫再审抗诉案
陈某某强制医疗案——强制医疗中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审查认定
赖强某等抢劫案——如何考量恶性暴力犯罪案件中的民事赔偿、谅解情节 本法院同类案例
吴良康、郭清若等抢劫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赵磊抢劫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李某某抢劫、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李谷春抢劫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谢礼波抢劫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陈怡军抢劫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刘浩、王晗抢劫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何勇、范思阳抢劫一审刑事判决书 北大法宝:(
)专业提供法律信息、法学知识和法律软件领域各类解决方案。北大法宝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资料,正式引用法规条文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 欢迎查看所有 产品和服务
法宝快讯: 如何快速找到您需要的检索结果? 法宝 V6 有何新特色? 扫描二维码阅读原文 原文链接:
【法宝引证码】CLI.C.577961104
下载日期:2026-10-26 洀H瀄饨香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洀H猄H琄H 开H洄H猄H琄H 洀H猄H琄H 开H洄H猄H琄H 皘冘颵顶瘬 洀H瀄饨香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猀H琄H 猀H琄H 洀H猄H琄H 洀H猄H琄H 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洀H猄H琄H 洀H猄H琄H 袟袟衭浏龈消 猀H琄H 洀H猄H琄H 洀H猄H琄H 洀H猄H琄H 猀H琄H 洀H猄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洀H猄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洀H瀄饨香猀H琄H 麯榌楐5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开H洄H猄H琄H 洀H猄H琄H 洀H猄H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开H洄H猄H琄H 洀H猄H琄H 开H洄H猄H琄H 洀H瀄h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开H攄h 猀H琄H 洀H猄H琄H 洀H猄H琄H 开H攄h 猀H琄H 洀H猄H琄H 洀H猄H琄H 开H攄h 猀H琄H 洀H猄H琄H 开H洄H猄H琄H 洀H猄H琄H 洀H猄H琄H 洀H猄H琄H 洀H猄H琄H 开H攄h 猀H琄H 洀H猄H琄H 开H攄h 猀H琄H 洀H猄H琄H 洀H猄H琄H 开H攄h 猀H琄H 洀H猄H琄H 开H洄H猄H琄H 洀H猄H琄H 洀H猄H琄H 洀H猄H琄H 洀H猄H琄H 开H攄h 猀H琄H 洀H猄H琄H 开H攄h 猀H琄H 洀H猄H琄H 洀H猄H琄H 开H攄h 猀H琄H 伀J倀J儀J帀J开H愄 洀H猄H琄H 开H洄H猄H琄H 洀H猄H琄H 洀H猄H琄H 企J倀J儀J帀J开H愄 洀H猄H琄H 伀J倀J儀J帀J开H愄 洀H猄H琄H 伀J倀J儀J帀J开H愄 猀H琄H眄 伀J倀J儀J帀J开H愄 洀H猄H琄H
传J倀J儀J帀J开H洄H猄H琄H 伀J倀J儀J帀J开H愄 猀H琄H眄 企J倀J儀J帀J开H愄 洀H猄H琄H 企J倀J儀J帀J开H愄 洀H猄H琄H 伀J倀J儀J尀 帀J开H愄 洀H瀄h 猀H琄H 伀J倀J儀J帀J开H愄 洀H瀄h 猀H琄H眄h 伀J倀J儀J帀J开H愄 洀H猄H琄H 颹颹颹颹鐀 洀H瀄h 猀H琄H 洀H瀄h 猀H琄H 崀瞄币瞄愁 崀瞄币瞄愁 崀瞄币瞄愁 崀瞄币瞄愁 崀瞄币瞄愁 崀瞄币瞄愁 崀瞄币瞄愁 蒤崃蒄布蒄愃 蒤崃蒄布蒄愃 崀瞄币瞄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