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涉外法律服务·普法专题 咨询电话:18180626315 |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30
当前位置:首页 > 深度调查 > 正文

跨境抢娃之后:判决拿到了,孩子为什么还是回不来

来源:四川北展律师事务所责编:潘嵩律师
跨境抢娃之后:判决拿到了,孩子为什么还是回不来
跨境抢娃之后:判决拿到了,孩子为什么还是回不来(摄影:站内资料图)

林然(化名)至今记得那天的天气。2024年深秋,她照例把7岁的女儿送到前夫手里过周末。周一早上,前夫的微信变成了一片空白。电话不接,家里的钥匙孔换了锁。十天后,她在澳大利亚的社交平台里看到了女儿的照片——前夫不知何时已经带着孩子走了。

“法院明明把抚养权判给了我,我拿着判决书,孩子却回不来。”坐在四川北展律师事务所的会客室里,林然把一摞材料摊在桌上:国内法院的离婚判决、抚养权确认的裁定、前夫带走孩子那天的航班记录。四川北展律师事务所李洁副主任律师翻完材料,第一句话就点破了要害:“你手上的判决在中国有效,但出了国境,它大概率是张‘空头支票’。”

判决的真与假:中国没有加入海牙儿童诱拐公约

李洁律师说,国际社会防范跨境抢娃的核心机制,是1980年海牙国际私法会议通过的《国际性诱拐儿童民事方面的公约》,即《海牙儿童诱拐公约》。公约要求缔约国设立中央主管机关,通过直接合作和临时紧急处置,确保被非法带走的儿童“迅速返回”其惯常居所地。它处理的是“父母一方单方非法带走或扣留儿童”的行为,国际舆论称之为“世界上最残忍的偷盗”。

问题在于,中国大陆至今没有加入这一公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杜焕芳分析得很直接:因为没有加入公约,我国法律规定里对父母绑架、诱拐自己子女的刑事责任认定存在空白,具体案例处理会非常繁琐而困难。也就是说,境外法院没有基于公约要求返还儿童的直接义务;林然的孩子跑到哪个国家,孩子能不能回来,主要取决于那个国家的国内法、双边司法协助安排和当地法院的自由裁量。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拿着判决也没用。”李洁律师说,中国法院的抚养权判决并未得到境外法院的普遍承认与执行,国内法院通常只认可外国判决中‘离婚是否成立’的内容,对其他人身关系内容并不当然采信。反过来也一样——本国判决要去境外执行,必须经对方国家法院另行审查认可。

“抢孩子”的两个结局:有人把孩子拿回来了,有人没有

李洁律师讲起几起公开报道过的案例,一正一反,很有对照感。

多年前,女演员黄奕的前夫黄毅清趁探望之机把女儿带离境内,一度声称到了美国。尽管黄毅清称孩子遭母亲虐待,但法律界普遍认为,这属于典型的跨境“诱拐儿童行为”。最终,孩子回到母亲身边,黄奕通过法律手段把女儿接了回来。北京婚姻家事律师杨晓林曾就此事向媒体分析:诱拐儿童既侵犯了对方父母的监护权,又打断了儿童与惯常居住生活环境的联系,极不利于其身心健康发展。

另一个案子的结局不同。一位姓魏的先生状告前妻在离婚后擅自将子女带回了中国,美国法院最终判令变更监护权,改由魏先生抚养。李洁律师指出两个案例的差别所在:黄奕案里孩子最终回来,靠的是舆论压力、和解与跨国协调,并非公约强制返还机制的功劳;而魏先生那类跨境抢子案,一旦陷入异国司法程序,举证、翻译、认证、跨境送达,光流程就走大半年,孩子的心意和居住环境早已被“重新塑造”。

为什么境外法院不一定帮你“把孩子送回来”

李洁律师进一步解释,即便对方国家是公约缔约国,也不等于万事大吉。公约适用有条件:儿童被带走时未满16岁、带走行为侵犯了另一方的监护权、监护权实际被行使、儿童从惯常居所地被带走。而且公约也规定了例外情形,法官要站在儿童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判断。如果对方国家认为“孩子在当地已经适应、带走处理得‘合理’”,返还请求仍可能被驳回。

更微妙的是,中国不是公约缔约国,从一个非缔约国带走的孩子落到境内,境外法院根本无从启动公约返还程序。杜焕芳教授曾坦言,刘文静带子回国一案的处理已经印证了这种困境:孩子一旦被带回中国境内,基于中国未加入公约的现实,孩子可以不送还美国父亲。而这正是“抢娃”的人常打的算盘——把孩子带到一个没有司法协助义务、无法被强制执行的地方。

胜诉之后还能做什么:事前防线比事后追回重要

既然判决在境外“够不着”,当事人是不是就无计可施?李洁律师说,重点是趁着孩子还在境内,把防线做在前面。

第一,申请限制出境。针对有抢娃风险或已有苗头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对方及孩子列入限制出境名单,掐断把小孩带出境的通道。这是成本最低、效果最直接的“物理封锁”。第二,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对正在实施的频繁探视、擅自接走等行为,可以申请禁令暂停或变更探视安排。第三,留存证据。对方的航班记录、出入境记录、签证动向、探视期间的异常言论,都要固定下来,为将来的诉讼和刑事报案保留弹药。

“很多人以为打完官司、拿到判决就赢了,其实跨境抢娃案件里,胜诉只是纸面胜利。”李洁律师说,真正决定孩子能不能回家的,是抢娃发生之前你有没把法律防线织密。

孩子的归来,从来不只是法律题

李洁律师最后说了一句值得反复咀嚼的话:“跨境抢娃,法律能拦住的是路径,拦不住的是人心。”判决书可以证明抚养权在你手上,却证明不了孩子在被带走的日子里过得好不好。对孩子来说,被父母一方当作“筹码”带到异国,打断的不仅是与另一方父母的联系,更是他熟悉的同学、房间和成长节奏。

林然的案子,最后没有等来孩子的归国判决——她选择在被带出境前就申请了限制出境,虽然没能完全阻止,但至少逼着对方在异国开启了调解程序。孩子最终在一个母亲的坚持、一位律师的提醒和一次侥幸的协调中回到她身边,但那两个月里她几乎瘦了十斤。

四川北展律师事务所李洁副主任律师想提醒每一个跨境家庭:如果婚姻已现裂痕、双方对孩子抚养权有明显分歧,就要在平和期把“跨境抢娃”这四个字当成真问题去对待——办一个限制出境,申请一份禁令,留好每一次探视记录。孩子的脚再长,也长不过国境线;但能不能让脚迈回国境线,取决于父母在走上法庭之前,有没有先想清楚那一步。别等到判决上说孩子归你了,孩子却已经在千公里之外做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