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阶段

  1. 本小区是否已满足首次业主大会召开条件(面积/套数50%、首套交付满二年+套数20%、前期合同到期前90日)?
  2. 建设单位是否在三十日内报告?是否附齐六类资料?
  3. 若未报告,是否已由二十名以上业主联名递交书面申请并取得收件回执?
  4. 街道办是否在十日内核实、三十日内指导成立筹备组?
  5. 筹备组是否公示?业主代表比例是否不低于二分之一?是否在六个月内召开首次会议?

选举阶段

  1. 候选人是否符合资格(是否核查失信名单与亲属任职)?是否签署书面承诺?
  2. 业主身份与面积是否核验?票—人—房—面积是否对应?
  3. 委托票是否三项材料齐全?是否存在伪造?
  4. 是否使用省级统一电子投票系统?参与表决与同意口径是否正确?
  5. 计票是否有业主代表见证?结果是否分组公布票数?是否在三十日内备案?

履职阶段

  1. 业委会是否有授权清单?重大事项是否经业主共同决定?
  2. 会议记录是否记录每位成员的表态与签字?决定是否在三日内公告?
  3. 8类法定事项是否按规定公示(持续/三日内/半年一次,期不少于三十日)?
  4. 是否开设业主共有资金账户?是否单独列账?是否接入系统?
  5. 印章是否有使用登记?合同—决议—用印是否三对应?

财务阶段

  1. 共有部分收益来源地图是否完整(广告、场地、停车、基站、快递柜等)?
  2. 合同金额、银行流水、公示金额三者是否一致?
  3. 成本扣除是否有凭证?是否与物业费重复?
  4. 是否启动审计(业主共同决定 / 20%业主书面异议 / 镇街代为组织)?审计报告是否公示?
  5. 维修资金使用是否在保修期外?紧急情形是否有客观证据?验收是否有业主代表参与?

维权阶段(补充)

  • 是否保留了全部书面申请、EMS面单与签收记录?
  • 电子证据是否保存了原始载体?重要证据是否公证或时间戳?
  • 是否已按顺序使用协商、调解、行政举报、诉讼四道门?
  • 公开表述是否限于事实陈述、是否避免了未经认定的定性?

*本系列文章由四川北展律师事务所专题策划组编写。所引法律、法规以现行有效文本为准;地方性法规的具体适用,请以四川省及成都市最新公布的正式文本和主管部门的官方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