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将公共场地交由快递柜、自动售货机等第三方经营,未向业主公开收益
证据为复印件,某小区业主委员会、马某、韩某、田某、张某、杨某、苏某对证据不认可,因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不能单独认定事实的依据,故本院对证据不予确认。2.关于某甲公司撤出某小区的告知函(出示拍照件,提交打印件),用以证明:案卷中告知函内容与庭审中出具的告知函内容不一致,一审采信案卷中版本。案卷中正…
精选全国法院公开判决,覆盖业委会成立、换届、物业服务、公共收益等 12 类核心纠纷
证据为复印件,某小区业主委员会、马某、韩某、田某、张某、杨某、苏某对证据不认可,因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不能单独认定事实的依据,故本院对证据不予确认。2.关于某甲公司撤出某小区的告知函(出示拍照件,提交打印件),用以证明:案卷中告知函内容与庭审中出具的告知函内容不一致,一审采信案卷中版本。案卷中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本案的争议焦点为:1.一审判决认定某甲公司作为责任主体是否适格;…
本案争议焦点为:一、某乙公司主张双方工程结算款还应扣除工程质量损失(修复)费用1909222.91元是否有事实与法律依据的问题;二、某乙公司是否需要承担逾期付款利息以及利息起算时间应如何认定的问题。一、关于某乙公司主张双方工程结算款还应扣除工程质量损失(修复)费用1909222.91元是否有事实与法…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1.欠付工程款数额及利息数额如何认定;2.案件申请费应当如何负担。一、关于欠付工程款数额及利息数额如何认定的问题关于总工程价款,双方对一审认定的总工程价款为105,797,820.38元均无异议,本院对此予以确认。关于一审认定的已付款95,941,800.2元,一审予以扣减的建筑一…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本案原告已然为被告所在小区提供了物业服务,被告作为业主也享受了相应的服务,不论业委会的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程序是否合法,被告均应当支付相应的物业费。至于物业费…
根据本案案情及双方当事人发表的诉辩意见,本案争议焦点为:一、罗某本次起诉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二、某丙公司是否构成对消费者欺诈、是否应当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三、本案责任承担主体问题。关于争议焦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
中进行认定。本院对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本院认为,根据赵某某的上诉意见与新疆某某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答辩意见,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赵某某主张新疆某某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立即搬离案涉房屋,停止占用行为并支付自占用房屋之日起至实际搬离之日止的房屋占用费有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本案中赵某某主张新疆某某企…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1.某公司是否应当向翟某甲支付二倍工资50,175.44元、欠付工资1,362.33元、经济补偿金6,062.94元、加班费8,275.8元、保全费815.19元;2.翟某甲是否应当向某公司支付在职期间迟到、早退、旷工款项18,974元。关于争议焦点1,关于二倍工资的问题。根据《中华…
某公司与某公司宜昌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故该合…
本案系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基于物业服务合同,为维护小区全体业主公共利益提起的诉讼。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作为原告主体适格。某丙公司原股东虽为原审被告,但一审法院并未判决原股东承担责任,对此当事人双方均未提出上诉。故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1.某甲公司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约行为,是否应当承担案涉小区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四条第二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王某甲提出该申请的时间已超出二审举证期限,且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四条第二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王某甲提出该申请的时间已超出二审举证期限,且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
黄某与某甲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某甲公司已经为案涉小区提供了物业服务,黄某作为小区业主,理应依约交纳物业费等费用。物业服务具有持续性、公共性和广泛性,在长期提供物业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小瑕疵,业主可以向其提出改正意见,或通过业主委员会提…
本案争议焦点为:一、《和谐佳园二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是否合法有效的问题;二、案涉物业费如何认定的问题。一、关于案涉《和谐佳园二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是否合法有效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
本案争议焦点为:一、《和谐佳园二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是否合法有效的问题;二、案涉物业费如何认定的问题。一、关于案涉《和谐佳园二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是否合法有效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本案争议焦点为:1.案涉《和谐佳园二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是否合法有效?2.案涉物业费的如何认定?关于案涉《和谐佳园二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是否合法有效的问题。《中华人民共…
本案争议焦点为:一、《和谐佳园二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是否合法有效的问题;二、案涉物业费如何认定的问题。一、关于案涉《和谐佳园二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是否合法有效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本案争议焦点为:1.案涉《和谐佳园二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是否合法有效?2.案涉物业费的如何认定?关于案涉《和谐佳园二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是否合法有效的问题。《中华人民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本案争议焦点为:1.案涉《和谐佳园二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是否合法有效?2.案涉物业费的如何认定?关于案涉《和谐佳园二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是否合法有效的问题。《中华人民共…
案涉购物中心店铺由案外人R公司建设并登记在其名下,R公司与S公司于2019年9月1日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由S公司为该购物中心提供物业服务,后于2020年12月24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将物业服务费标准由每月每平方米2.58元调整为6元。相关生效裁判确认,前述物业服务合同及补充协…
案涉购物中心店铺由案外人R公司建设并登记在其名下,R公司与S公司于2019年9月1日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由S公司为该购物中心提供物业服务,后于2020年12月24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将物业服务费标准由每月每平方米2.58元调整为6元。相关生效裁判确认,前述物业服务合同及补充协…
案涉购物中心店铺由案外人R公司建设并登记在其名下,R公司与S公司于2019年9月1日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由S公司为该购物中心提供物业服务,后于2020年12月24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将物业服务费标准由每月每平方米2.58元调整为6元。相关生效裁判确认,前述物业服务合同及补充协…
案件类型:民事二审审理程序:二审权责关键词:无效显失公平撤销合同侵权证据不予受理驳回起诉执行//常州伟伟置业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6)苏04民终5101号上诉人:某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叶某,该公司执行董事。上诉人某甲公司因起诉某乙公司、某物管会确认合同无…
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为郑某、舒某某、汤某、米某、肖某是否应向某某物业潼南分公司缴纳物业服务费。本院具体评述如下:第一loz郑某、舒某某、汤某、米某、肖某上诉认为某某物业潼南分公司在合同到期后、业委会明确要求其撤场的情况下,仍强行提供服务,属于单方行为,不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事实服务关系。本院认为,本案中…
一、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对《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四条:“国家提…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一、一审判决各被上诉人按份承担责任及责任划分比例是否适当;二、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兰某房屋内部的损失数额是否适当;三、兰某要求各被上诉人承担楼顶维修费或恢复原状及房租、搬家费等诉讼请求应否予以支持。关于焦点一,某公司固原分公司将其基站施工工程交由某甲公司具体实施,双方虽然签订了工程施…
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1.原审程序是否违法;2.某甲委员会诉讼主体是否适格;3.某所是否应向某甲委员会退还律师服务费80000元及支付相应利息。一、关于原审程序是否违法的问题。某所上诉主张一审法院明知本案案情复杂却不将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且在三名关键证人未到庭的情况下未采取进一步措施,程序严重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第四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合…
开发单位与某甲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业委会与某甲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有效,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合同约定,某甲公司作为物业服务企业,负有对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以及对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等提供服务的义务。王某作为业主,在享受物业服务的同时,负有按时足额支付物业费的义务…
被告拒交物业服务费的“正当理由”应当限定于原告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履行合同有重大瑕疵。由于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服务的性质,关系到小区全体业主的切身利益,如果个别业主以物业服务存在一般瑕疵为由拒交物业费,则会造成物业服务企业运营经费愈加不足,无法维持正常的物业服务水平,服务质量下降,最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规定,本案中某甲公司作为案涉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通过合法出让方式取得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经规划审批取得建设许可证后投资建造包括地下车库在内的建筑物。某甲公司基于合法建造这一事实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规定,本案中某甲公司作为案涉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通过合法出让方式取得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经规划审批取得建设许可证后投资建造包括地下车库在内的建筑物。某甲公司基于合法建造这一事实行…
某甲公司潜江分公司提交的证据一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2025)鄂9005民初4061号民事判决书、(2025)鄂9005民初4062号民事判决书,上述两案与本案具体案情存在差异,不能证明本案一审判决构成“同案不同判”,依法不予采信;证据二园林街道某社区居民委员会联系函、某某小区业主代表会议会议纪要及…
某甲公司潜江分公司提交的证据一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2025)鄂9005民初4061号民事判决书、(2025)鄂9005民初4062号民事判决书,上述两案与本案具体案情存在差异,不能证明本案一审判决构成“同案不同判”,依法不予采信;证据二园林街道某社区居民委员会联系函、某某小区业主代表会议会议纪要及…
二审案件应当围绕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综合双方的诉辩意见,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为:1.案涉物业服务合同是否有效;2.某公司主体是否适格;3.物业服务合同是否于2025年1月25日终止;4.一审对物业服务费的调整是否适当。对此,本院评析如下:关于争议焦点一。杜某主张某公司虚假承诺,未按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
本案争议的焦点为某委员会的各项抗辩理由能否阻却业主梅某依法行使知情权。结合双方诉辩主张,本院评判如下:关于某委员会以其于2025年3月1日方才成立、在此之前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及投票情况等相关档案不应由其提供查阅的问题。本院认为,业主知情权是法律赋予业主的法定权利,查阅范围涵盖业…
本案争议的焦点为某委员会的各项抗辩理由能否阻却业主梅某依法行使知情权。结合双方诉辩主张,本院评判如下:关于某委员会以其于2025年3月1日方才成立、在此之前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及投票情况等相关档案不应由其提供查阅的问题。本院认为,业主知情权是法律赋予业主的法定权利,查阅范围涵盖业…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案中,原告与“某小区”开发商某乙公司签订的《某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原、被告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均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一、某甲公司主张的物业费应否扣减;二、某甲公司主张的违约金应否支持。一、物业费应否扣减问题。本案中某甲公司与华蓥市某业主委员会签订的《某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
本案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本案焦点在于案涉物业用房、供电配电设施设备是否应移交给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及是否应予以折价补偿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九条的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某甲公司与某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商业物业服务及收费的条款对包括李某甲、王某甲、邵某、许某、方某在内的所有商业业主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业主委员…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某乙公司与原告某甲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委托管理服务合同》及《补充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原告为被告居住的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及供热服务,被告应按照约定缴纳物业费及取…
”不审查分析某乙公司是否完成应负的举证责任,却首先要求某甲酒店、黄某对抗辩主张“业主共有”负举证责任,违反了“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定分配原则。(二)违反了举证责任分配的公平原则。即使某甲酒店、黄某应当承担抗辩的举证责任,依法也应当根据当事人距离证据的远近和难易程度合理分配举证责任。讼争房屋是某乙公司开…
关于2023年《某甲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九条第(三)款是否无效的认定。上诉人主张,该条款将沉默推定为同意,与《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不符,应当确认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
”不审查分析某乙公司是否完成应负的举证责任,却首先要求某甲酒店、黄某对抗辩主张“业主共有”负举证责任,违反了“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定分配原则。(二)违反了举证责任分配的公平原则。即使某甲酒店、黄某应当承担抗辩的举证责任,依法也应当根据当事人距离证据的远近和难易程度合理分配举证责任。讼争房屋是某乙公司开…
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受法律保护。本诉部分。根据梧州市某小区小区业主委员会与某甲公司签订的《某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案涉小区业委会选聘某甲公司对梧州市某小区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某甲公司与原告某公司梧州分公司签订的《授权委托书》约定,某甲公司委托原告全权负责梧州某小区物业项目全部经营管理事务。该…
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受法律保护。本诉部分。根据梧州市某小区小区业主委员会与某甲公司签订的《某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案涉小区业委会选聘某甲公司对梧州市某小区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某甲公司与原告某公司梧州分公司签订的《授权委托书》约定,某甲公司委托原告全权负责梧州某小区物业项目全部经营管理事务。该…
处理本案需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山水龙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效力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
”不审查分析某乙公司是否完成应负的举证责任,却首先要求某甲酒店、黄某对抗辩主张“业主共有”负举证责任,违反了“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定分配原则。(二)违反了举证责任分配的公平原则。即使某甲酒店、黄某应当承担抗辩的举证责任,依法也应当根据当事人距离证据的远近和难易程度合理分配举证责任。讼争房屋是某乙公司开…
”不审查分析某乙公司是否完成应负的举证责任,却首先要求某甲酒店、黄某对抗辩主张“业主共有”负举证责任,违反了“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定分配原则。(二)违反了举证责任分配的公平原则。即使某甲酒店、黄某应当承担抗辩的举证责任,依法也应当根据当事人距离证据的远近和难易程度合理分配举证责任。讼争房屋是某乙公司开…
关于2023年《某甲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九条第(三)款是否无效的认定。上诉人主张,该条款将沉默推定为同意,与《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不符,应当确认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本案的争议焦点是:1.某甲公司的是否构成根本性违约以及业主是否应支付物业费;2.一审法院酌情减免10%的物业费是否适当。本院具体评判如下:关于某甲公司是否构成根本性违约以及谢某是否应支付物业…
部分及最终判决中,均未对某甲公司违规提前计费、收费无官方批复、无法提供五星服务资质证明、催缴程序违法等核心争议事实予以核查、评述与认定,直接遗漏该重大违约与违规事实,属于事实审查不完整、裁判说理缺失,二审法院应当依法纠正并对上述违规行为予以认定。二、原审法院事实认定错误,将物业公司长期、整体、系统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本院评判如下:关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合法性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
本案二审争议焦点是:被上诉人某甲公司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一审判决上诉人周某、张某向被上诉人某甲公司支付物业费是否正确。关于争议焦点一。本案中,某丁公司于2011年经过招投标程序,选聘被上诉人某甲公司作为案涉小区的前期物业,且中标结果已在某管理局取得备案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
本案二审争议焦点是:被上诉人某甲公司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一审判决上诉人周某、张某向被上诉人某甲公司支付物业费是否正确。关于争议焦点一。本案中,某丁公司于2011年经过招投标程序,选聘被上诉人某甲公司作为案涉小区的前期物业,且中标结果已在某管理局取得备案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
本案二审争议焦点是:被上诉人某甲公司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一审判决上诉人周某、张某向被上诉人某甲公司支付物业费是否正确。关于争议焦点一。本案中,某丁公司于2011年经过招投标程序,选聘被上诉人某甲公司作为案涉小区的前期物业,且中标结果已在某管理局取得备案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
其一,段某称协议书的业主签字系伪造,但所举证据不足以证明该主张。某甲公司提交的物业管理移交书、城关镇桥北社区开具的公示、《协议书》能证明某物业合法入驻,本院对段某关于某甲公司入驻不合法的上诉主张及理由不予支持。其二,物业服务具有整体性,某甲公司一审提举的证据能证明其为小区提供了物业服务,段某所举证据…
根据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本案争议焦点是:一、中某与隆某之间的法律关系。二、中某垫付款项金额的确定。评析如下:关于争议焦点一,中某与隆某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一,中某在本案中主张隆某挂靠即借用其资质承包案涉工程,但中某在另案中曾以承包人身份向发包人英孚教育主张工程进度款以及优先受偿权,并得到生效民事判决【(…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杨某作为业主,主张撤销权的前提是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作为某小区业主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可以代表业主大会进行诉讼,诉讼后…
根据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归纳本案争议焦点是:1.案涉的租赁合同是否合法有效;2.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是否有违约行为,应否承担责任。一、关于案涉租赁合同的问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根据双方诉辩意见,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某小区业主委员会提出的确认小区会所内35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归全体小区业主共有的诉请能否得到支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本案中,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双方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经…
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为:一、某乙公司与某社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涉案停车场部分的效力应如何认定;二、某乙公司是否构成侵权,如构成侵权,侵权期间应自何时起算;三、一审法院酌定的赔偿标准是否适当;四、某社区应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关于争议焦点一。某甲公司上诉主张,涉案停车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一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之规定,本案应围绕上诉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针对上诉人的上诉意见,本院认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一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之规定,本案应围绕上诉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针对上诉人的上诉意见,本院认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合…
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某维修部在与某业委会签订维修合同后,具体系由某维修部与某公司对接,包括维修业务的开展及维修费用的结算申报。这也符合我国住宅小区物业维修通常的操作模式。双方第一批维修业务即是按此模式完成。而对于第二批维修业务,某维修部提交了时任某公司项目经理孙某签收的工作联系单,结合现场照片、维修…
本案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争议焦点为:一、本案是否已过诉讼时效;二、某乙公司是否有权收取物业费、物业费收取标准及是否应支付违约金的问题;三、一审是否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九百四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12月8日发布的典型案例三。关于争议焦点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业主知情权是指业主了解建筑区划内涉及业主共有权、共同管理权相关事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业主请求公布、查阅下列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二)管理规约、业主…
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案中即墨区环秀街道佳源都市小区业主委员会与某甲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未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同合法有效。某甲公司作为佳源都市小区的物业服务单位,对小区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
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为:一、案涉《委托书》的效力如何认定;二、一审支持被上诉人主张的物业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停车费是否正确;三、上诉人提出的反诉请求应否支持。关于焦点一。案涉业主委员会系经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经所在街道办事处同意,并经钟山区城乡和住房建设局备案成立。该业主委员会向被上诉人出具案涉《委…
业主知情权,系指业主了解建筑区划内涉及业主共有权以及共同管理权的权利。该权利系业主基于其作为建筑区划内的区分所有权人在由全体区分所有权人组成的共同体中的成员地位所取得,是基于不动产物权而享有的权利。业主对建筑区划内涉及业主共有权以及共同管理权的相关事项行使知情权的范围,应以业主合法权益有关且客观存在…
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为:荣德房地产公司是否具有本案原告主体资格、澄迈县房管局作出的《反映问题的回复》是否具有可诉性、澄迈县房管局作出的《物业交接通知》是否合法。关于荣德房地产公司的原告主体资格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十)项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
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为:荣德房地产公司是否具有本案原告主体资格、澄迈县房管局作出的《反映问题的回复》是否具有可诉性、澄迈县房管局作出的《物业交接通知》是否合法。关于荣德房地产公司的原告主体资格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十)项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现杨某要求某公司提供法定范围内的相关材料,应予支持。关于某公司应提供的资料范围双方…
本案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争议焦点为:一、本案是否已过诉讼时效;二、某甲公司是否有权收取物业费、物业费收取标准及是否应支付违约金的问题。关于争议焦点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
本案系因业主委员会委员履职行为引发的纠纷,涉及业主共有权及业主撤销权的法律关系。根据李某的诉讼主张,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其提起本案诉讼是否符合主体资格以及一审法院对案件的处理是否合理。首先,本案的案由应为业主撤销权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
上诉人主张被上诉人于2025年5月至6月期间组织的业主意见征集活动存在程序违法、表决票未提供原始凭证、部分业主重复签字等问题,不应作为解聘上诉人的依据。经查,2025年5月16日至6月7日,被上诉人组织开展了某小区小区业主意见征集活动,表决结果显示:参与表决的业主专有部分面积为53,613平方米、户…
本案系民法典施行后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应当适用民法典的规定。原告某甲公司与被告某委员会签订的《张家界市永定区某小区物业委托服务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法有效。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依照法律规定,建…
上诉人主张被上诉人于2025年5月至6月期间组织的业主意见征集活动存在程序违法、表决票未提供原始凭证、部分业主重复签字等问题,不应作为解聘上诉人的依据。经查,2025年5月16日至6月7日,被上诉人组织开展了某小区小区业主意见征集活动,表决结果显示:参与表决的业主专有部分面积为53,613平方米、户…
本案争议焦点为:某公司要求撤销首次业主大会投票表决通过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及工作细则》《管理规约》及首届业主委员会全体当选委员的主张应否予以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
结合原、被告陈述以及原、被告提交的证据材料,孙某所主张各被告所分得的活动经费系业委会支付的劳务补贴或慰问款,孙某也曾涉案款项向公安机关、某镇政府、某局举报。对此公安机关也不予立案。现经审查,本案中无证据证明张某甲、孟某等人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故孙某要求本院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处理,本院不予支…
本案是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一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理,但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规定,本案应围绕潘某的上诉请求进行审…
虽然原告与天津生态城瑞南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了《澳门街临时物业服务合同》,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由业主共同决定,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虽然《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五十八条规…
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一、某甲公司主张的2018年5月21日至2019年7月1日物业费及2018年5月2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水电公摊费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二、张某以物业公司进驻程序违法、服务质量存在根本违约为由拒绝支付全部物业费是否成立。关于争议焦点一。本院认为诉讼时效的立法目的在于督促权利人…
业委会对物业公司解聘、选聘决议,直接影响业主权利实现。因单个业主无法决定小区公共管理事项,法律规定只能通过业主大会行使对共同决定事项的管理权。然而,当前物业管理领域业委会在召集业主大会和决议共同管理事项过程中,“假通知”“被代表”“被投票”“监管难”等侵害业主程序权利的乱象时有发生,导致业主合法权益…
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为:某甲公司与某乙公司之间是否构成不当得利;如构成不当得利,返还数额如何认定、利息如何计付。本案中,某甲公司与某官邸业主委员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某甲公司为某官邸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相应物业服务费,并就房屋装修提供其他服务特别约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修时,某甲公司应…
业委会对物业公司解聘、选聘决议,直接影响业主权利实现。因单个业主无法决定小区公共管理事项,法律规定只能通过业主大会行使对共同决定事项的管理权。然而,当前物业管理领域业委会在召集业主大会和决议共同管理事项过程中,“假通知”“被代表”“被投票”“监管难”等侵害业主程序权利的乱象时有发生,导致业主合法权益…
业委会对物业公司解聘、选聘决议,直接影响业主权利实现。因单个业主无法决定小区公共管理事项,法律规定只能通过业主大会行使对共同决定事项的管理权。然而,当前物业管理领域业委会在召集业主大会和决议共同管理事项过程中,“假通知”“被代表”“被投票”“监管难”等侵害业主程序权利的乱象时有发生,导致业主合法权益…
业委会对物业公司解聘、选聘决议,直接影响业主权利实现。因单个业主无法决定小区公共管理事项,法律规定只能通过业主大会行使对共同决定事项的管理权。然而,当前物业管理领域业委会在召集业主大会和决议共同管理事项过程中,“假通知”“被代表”“被投票”“监管难”等侵害业主程序权利的乱象时有发生,导致业主合法权益…
业委会对物业公司解聘、选聘决议,直接影响业主权利实现。因单个业主无法决定小区公共管理事项,法律规定只能通过业主大会行使对共同决定事项的管理权。然而,当前物业管理领域业委会在召集业主大会和决议共同管理事项过程中,“假通知”“被代表”“被投票”“监管难”等侵害业主程序权利的乱象时有发生,导致业主合法权益…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张某上诉主张某甲公司不履行公共部位的修缮义务等已构成根本性违约,并未提供确凿证据予以佐证,本院难以采纳。根据一审查明的事实,某甲公司作为涉案小区物业服务单位,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故张某作为接受物业…
本案为名誉权纠纷。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名誉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争议焦点为:1.被告的行为是否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2.被告的行为与原告的损害后果是否有因果关系,被告是否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经审理查明,事发时案涉围栏此前已损坏,并非二原告损坏。被告自认其作为小区业主委员会副…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员在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物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本案中,被告张某所在的小区的开发商某乙公司与原告某甲公司签订《前期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费为每平方每月1元。被告张某所居住的房屋为某小区。被告张某未支付从…
根据双方的诉辩意见和本案案情,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是:一、案涉《龙湖˙滟澜山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效力应如何认定;二、一审法院认定的物业费及车库服务费收费标准是否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三、都某以物业服务不达标为由拒交全部物业费的抗辩理由能否成立;四、一审法院是否存在漏审反诉请求、程序违法的情形。关于争议焦…
案例特征:热点案例如何认定被告经常居住地?发布日期:2026-06-12在民事诉讼中,很多当事人存在一个误区:“只要对方户口在这儿,我就能在本地法院起诉。”近期,吉林省辉南县人民法院辉南人民法庭在审查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时,就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对被告的经常居住地进行了审慎认定,最终裁定不予受理,引导…
上海检察机关全面贯彻***法治思想,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协同推进信访工作和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要求,坚持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与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一体推进、协同落实,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建立“五有”工作法,在法治框架内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为当地社会和谐稳定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事例2…
法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或者其指定的人,配合某甲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本案争议发生在曹某甲楼()新、旧物业交替过程…
二审人民法院应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对于未提异议的部分,本院不予审查。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为:某甲公司的上诉请求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关于物业服务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
本案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涉《物业服务合同》系中山市东凤镇某某花园业主委员会与某家公司签订,该合同合法有效,对包括刘某、伍某某在内的全体业主及某家公司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本院依据查明的事实及相关法律,分析认定如下:一、关于案涉房屋漏水原因。其一,刘某、伍某某在某平台聊天中多次明确陈述“下雨天漏水好严重…
部分综合全案证据分析认定。经审理,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本案系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一条关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理,但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规定,本案二审主要针对某甲公司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审理。一、关于业主委员会备案任期届满诉权的问题。首先,业主委员会成立及成员的选任体现的是全体主业整体意志,是业主自治权行使的结果,也是对外代表全体业主、维护全体业主整体利益的载体、手段、形式,属于《中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一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理,但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本案二审围绕某业委会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本院归纳二审争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一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理,但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本案二审围绕某业委会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本院归纳二审争议…
一、关于某湾业委会以书面形式召开业主大会是否为业主预留了15日通知时间的问题。《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本案中,2023年9月23日某湾业委会发布的《关于召开某湾小区2023年业主大会公告》中亦载明公示期为15天,但案涉业主大会实…
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一、案涉物业服务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对严某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某甲公司在服务期间是否存在根本违约,一审酌定严某按70%比例支付物业费是否适当;三、严某的反诉请求是否应予支持;四、一审是否存在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关于争议焦点一,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
本案的争议焦点有四,一是案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否有效,二是物业服务的具体终止时间,三是某甲公司的诉讼请求是否已超出诉讼时效,四是关于物业费等费用支付主体及数额认定的问题。关于争议焦点一,案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否有效。关于物业服务企业选聘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
本案系规制同业利诱在职员工兼职、维护建筑装修设计行业公平竞争秩序的典型案例。案件审理的难点在于精准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一般条款并形成裁判规则,即被告长期利诱原告在职员工为其完成同业设计项目的行为,能否依据该一般条款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进而明确该新类型行为的法律边界与裁判标准。一二审裁判观点一致…
本案系业主知情权纠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业主请求公布、查阅下列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及会议记录;(三)物业服务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
本案争议焦点:1.某甲公司与某乙委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第七条约定收取公共维修基金的条款是否合法有效;2.原告主张被告停水造成损失10800元有何依据,应否支持;3.被告某甲公司是否存在多收原告水电费,应否返还多收水电费给原告;4.原告主张的自被告入驻小区以来公共维修资金的明细收支账目、每月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案中,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与某甲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均在合同中加盖公章,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某物业办公室亦能够…
本案争议焦点有:1.《某小区三期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某楼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是否有效及服务期限的问题;2.诉讼时效的问题。争议焦点1:《某小区三期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某楼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是否有效及服务期限的问题。对于被告辩称原告与某丙公司系关联公司,人格高度混同,所签订的《某小区…
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为:1.被告赵某、河滨委员会是否构成对原告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侵犯;2.若构成,桂某的主张应否得到支持。现分析如下:关于争议焦点1。本院认为,自然人享有的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人格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本案系文昌市某小区业委会作为原告代表全体业主提起诉讼,维护共有部分权益。故本案案由应确定为业主共有权纠纷,一审判决确定为业主专有权纠纷不当,本院予以纠正。本案二审当事人争议焦点:1.案涉小区17栋架空层一楼右端约150平方米房屋的权属;2.文昌某公司与文昌某超市的实际经营者叶某通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案涉法律关系如何认定,本案是否存在重复起诉的情形。张某甲的诉讼请求为要求王某甲返还316万元及损失,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根据一审查明的事实,张某甲通过他人向王某甲支付316万元,由王某甲利用其自愿协调相关事宜并促成张某甲承接某市委党校宿舍房屋重建项目,一审认定双方成立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本案中更换原物业服务公司,并选聘某公司系经过业主委员会会议后召开业主大会。经过公证处公证该业主大会参与票及参与面积均超过小区总数的三分之二,同意票数及专属面积超过小区总数的二分之一,业…
本案是物业服务不到位引发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具有涉及面广、矛盾深、易反复的特点。本案中,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法院依托最高人民法院与住建部“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结合本地区特点,建立法院与住建部门为主体的四方联动化解机制,成功化解涉千名业主物业纠纷,实现民生保障和行业发展双赢。一是用好“总对总”资源优…
二审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关于文某、刘某是否应当向某物业支付物业费用,根据已查明事实,某物业与文某、刘某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依法成立并生效。某物业为该小区持续提供物业服务,文某、刘某应当支付物业费用。文某、刘某认为某物业提供的物业服务存在根本性瑕疵,有权拒绝…
案例特征:热点案例业委会不作为致业主查账受阻发布日期:2026-01-23业委会收的广告费花哪儿了?小区停车费去哪儿了?自家小区每年的公共收益有多少?很多小区业主也许都会对类似事项感到疑惑。近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业主知情权纠纷案。严某系某小区业主。该小区业委会于2023年12月成…
案例特征:热点案例业委会不作为致业主查账受阻发布日期:2026-01-23业委会收的广告费花哪儿了?小区停车费去哪儿了?自家小区每年的公共收益有多少?很多小区业主也许都会对类似事项感到疑惑。近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业主知情权纠纷案。严某系某小区业主。该小区业委会于2023年12月成…
某委员会经阳光在线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并依法进行了备案,符合法律规定,有权提起本案诉讼,某甲公司、某乙公司认为某委员会作为起诉的主体不适格的抗辩意见,本院不予采纳。阳光在线小区启动选聘某丙公司等程序,经2024年第二次业主大会表决通过。某甲公司经招投标等程序,与某委员会签订《武汉市物业服务合同》《…
小区共有部分的收益是指物业服务人利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获得的收益,主要包括:公共场地停车费,楼道、电梯、外墙、车辆出入栏杆等部分的广告费,公共场地摆摊、自助售水机、快递柜进场费,通信设备占地费,物业用房、经营用房租金收入等。在经营收益扣除物业服务人管理共有部分的合理成本后,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物业服务人…
小区共有部分的收益是指物业服务人利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获得的收益,主要包括:公共场地停车费,楼道、电梯、外墙、车辆出入栏杆等部分的广告费,公共场地摆摊、自助售水机、快递柜进场费,通信设备占地费,物业用房、经营用房租金收入等。在经营收益扣除物业服务人管理共有部分的合理成本后,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物业服务人…
本案审查的焦点问题是:被告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的案涉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处罚幅度是否适当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案涉前期《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是否有效?上诉人是否应当向被上诉人支付物业费?首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三条第一款“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
上述7组证据材料均非原件,真实性无法认定,其最终证明目的是赵某甲存在融资行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本院对该证明目的不予采纳,具体理由详见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及辩护人辩护意见的评析部分。本院对上诉人上诉理由及辩护人辩护意见评析如下:(一)关于非法证据排除的问题。其一,关于周某甲讯问笔录中,讯问人员与实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
物业费不仅是物业服务人提高服务的基础和各项服务开支的来源,更是小区秩序维护、环境绿化及清洁卫生、房屋公共设施配套管理、公共区域维修以及电梯、配电、公共照明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转的根本保障。业主按时交纳物业费,有助于物业服务人提供更完善更优质的服务,而物业服务人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才能使业主更加自…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某乙公司与隆…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上诉人本案诉请是否应予支持。本案系因物业管理公司认为业主的空调外机安装位置不是在指定位置而履行物业管理职责引发的诉讼,空调的指定安装位置涉及小区的安全、秩序、美观等因素,但还需要兼顾业主及实际使用权人权利的实现。结合本案案情,案涉房屋系商铺,建筑面积为269.2平方米,某甲、某乙为生…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业主对物业服务合同享有任意解除权,业主既可以通过业主大会作出解聘决定后,依照法定程序直接行使该解除权,也可以授权业主委员会行使。业主大会的召开、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等均属于业主内部治理事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业主对物业服务合同享有任意解除权,业主既可以通过业主大会作出解聘决定后,依照法定程序直接行使该解除权,也可以授权业主委员会行使。业主大会的召开、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等均属于业主内部治理事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业主对物业服务合同享有任意解除权,业主既可以通过业主大会作出解聘决定后,依照法定程序直接行使该解除权,也可以授权业主委员会行使。业主大会的召开、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等均属于业主内部治理事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
本案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原审判决业已认定某甲公司未经法定程序选聘,不得依据合同约定主张权利,某甲公司服判未提起上诉。围绕张某甲上诉请求及双方诉辩意见,本案二审争议焦点在于,某甲公司是否实际为龙山某甲提供物业服务并可否据此主张物业服务费。本院评析认为,某甲公司主张张某甲欠付2020年6月1日至2022…
某济宁分公司与某甲公司签订的《汇某项目电梯框架场地管理服务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
案例特征:权威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三批“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做实指导专业性行业性调解职能”典型案例暨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九)发布日期:2025-09-30为有效推动人民法庭在党委领导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司法职能,协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商会、行业调解组织等,参与“行业矛盾行…
部分予以论述。对原告在庭审后再次提交的非定案证据,本院不予审查采纳。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2024年12月27日,付款人开平市某园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向收款人沈某甲转账支付款项4000元,附言信息:伍某起诉沈某甲名誉权案件律师费4000元。另查明,(2024)粤0783民…
案件类型:民事一审审理程序:一审代理律师/律所:李磊,辽宁石忠余律师事务所;权责关键词:无效欺诈社会公共利益催告撤销委托代理违约金过错支付违约金合同约定管辖证据不足关联性合法性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举证不能的后果罚款拘留诉讼请求反诉强制执行//大连佳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宋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或者民事行为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法律关系性质或者民事行为效力作为焦点问题进行审理。但法律关系性质对裁判理由及结果没有影响,或者有关问题已经当事人充分辩论的除外”…
...上述协议及合同合法有效,对全体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理由如下:(一)居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某215;&某215;花园物业服务协议》和物业与部分业主签订的《中山市&某215;&某215;镇&某215;&某215;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根据本案证据及双方的诉辩意见,本案争议焦点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某公司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效;二、涉案工程合同内剩余工程款是否应予支付;三、洽商变更部分是否应予支持;四、某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以及其相关主张是否应当纳入本案一并予以处理。对此,本院逐一分析如下:一、关于某公司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
本案系贯彻“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理念,确保商品房交房并维护民生权益的典型案例。一是通过破产程序批量认定消费性购房人优先权,一揽子解除房屋查封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府院联动解决了居民办证难题,体现破产程序保障消费性购房者合法权益的宗旨和优势。二是在破产程序中探索借鉴重整做法,引入外部投资人盘活尾盘资…
本案系贯彻“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理念,确保商品房交房并维护民生权益的典型案例。一是通过破产程序批量认定消费性购房人优先权,一揽子解除房屋查封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府院联动解决了居民办证难题,体现破产程序保障消费性购房者合法权益的宗旨和优势。二是在破产程序中探索借鉴重整做法,引入外部投资人盘活尾盘资…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1.河南某物业公司的原告诉讼主体资格是否适格;2.河南某物业公司与某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效力如何认定;3.一审法院判决杨某向河南某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是否适当。关于争议焦点1,根据本案已查明的事实,河南某物业公司系唐城锦苑小区的物业服务人,其自2006年8月18日至今历经三次…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一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理,但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之规定,本案二审仅针对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结合双方…
对某甲公司向本院提交的安全隐患整改催告函,因该催告函系某甲公司向某乙公司发出,内容亦不能达到其证明目的,本院对该证据的证明目的不予确认。对某乙公司向本院提交的证据一,因该证据无法明确系王丽媛律师与一审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的计价工程师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本院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不予确认;对某乙公司向本院提交…
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关系小区内物业服务质量与全体业主生活居住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应由业主经过业主大会共同决定,并按法律规定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约定程序进行投票表决。实践中,由于业主的表决程序需组织众多业主进行投票,流程较为繁琐,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但是,程序正当性是决议有效性的基础和前提。人…
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关系小区内物业服务质量与全体业主生活居住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应由业主经过业主大会共同决定,并按法律规定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约定程序进行投票表决。实践中,由于业主的表决程序需组织众多业主进行投票,流程较为繁琐,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但是,程序正当性是决议有效性的基础和前提。人…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践中,部分小区长期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在物业服务人退场的情况下,小区呈无物业服务的状态,秩序趋于混乱。本案确认居委会可依法代行业委会职责,选聘临时物业服务人,为小区业主提供基本的物业服务,全体业主应当交纳相应物业费。(南京中院)案例二…
根据双方上诉请求,确定本案争议焦点是:一、关于案涉《金原商厦委托管理协议书》及《金原商厦委托管理变更协议书》效力问题;二、关于案涉《金原商厦委托管理协议书》及《金原商厦委托管理变更协议书》应否解除问题;三、关于案涉商铺收益给付问题;四、关于案涉《金原商厦委托管理协议书》及《金原商厦委托管理变更协议书…
双方于2021年4月8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系当事人真意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公司及第三人等的合法权益,合法有效。关于案涉协议履行情况,双方已完成约定的股权变更登记且凯家公司已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款560万元。案涉协议约定“经会计师事务所核算(以香港主板上市门径进行核算)确…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或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应考察行为人是否实施侮辱、诽×等侵权行为,该行为是否造成被害人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后果。康某杰主张廖某英、王某虹等人起草制作罢免签名表和召开业主大会签名表,并交给某某小区各业主阅看和签字,两份签名表包含对…
本案系业主提起的撤销权纠纷。争议焦点是:1.案涉《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是否合法有效;2.纸质投票、及投票数据应否公开。关于争议焦点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上诉人毛益飞提供的前述证据材料虽然属实,但是无法达到其举证证明目的,故对于其证明效力碍难采信。二审查明事实与原审查明的事实一致。本院认为,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时,业主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定。根据《鼎尚花园业主…
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是业主大会的职权,业主委员会仅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事宜系以业主大会的表决结果为依据。经业主大会依法表决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受委托诉请解除物业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业主委员会工作程序瑕疵不影响业主大会决议的法律效力。本案明确了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的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涉案地下车库及车位的占有使用收益权的归属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首先,从建筑物属性来…
案例特征:权威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全国法院系统2023年度优秀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全国法院系统2023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结果的通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深入贯彻***法治思想,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推动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
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委员会有权与物业服务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被告在反诉中提出因业主委员会违反法定程序未经过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且原告与业主委员会在此之前从未公示过合同内容,因此认定合同至始无效。本院认为,被告提出的该项请求属于业主撤销权的范畴,与本案本诉并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因此本院在本案中对被告的该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条规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因此,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及执行机构,在业主大会闭会期间,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在业主大会授权范围内履职,对外代表业主大会作出意…
引起本案民事纠纷的法律事实发生于民法典施行前,故应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就涉案争议问题,逐项分析如下:一、关于原告主张的返还公共收益及利息本案中,被告作为原告所在小区的原物业服务人,已于2019年6月底退出该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原告要求被告退还已经预收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
原、被告仅是对交房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的处理意见做出了约定,原告并未作出放弃向被告主张逾期交房责任的意思表示,且质量问题的修复所需要的时间导致原告无法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取得房屋的占有使用权完全系被告过错,被告无须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抗辩不能成立。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被告绿城公司认…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一是宫松岭业委会有无诉讼主体资格;二是宫松岭小区解聘物业公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三是位于宫松岭小区55号住宅楼与58号住宅楼之间的现由泉顺物业使用和出租的二层楼房(案涉房屋)的权利归属以及出租收益归属应如何认定;四是“铝木断桥门窗”店铺的租金收益和丰巢快递柜的管理费的归属应如何…
小物业关乎大民生,民生又连着民心,回应群众诉求,回应社会关切,是人民法院立足职能定位发挥司法职能的现实需要,也是司法助推社会治理不断优化的重要路径。多年来,很多业主对小区公共收益不知情,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之间经常为此产生纠纷,小区公共收益成为一笔“糊涂账”。民法典为此新增关于小区公共收益归属的规定…
案例特征:权威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全国法院系统2022年度优秀案例法办〔2022〕6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承办的全国法院系统优秀案例分析评选自2016年开展以来,至今年已成功举办7届…
案例特征:权威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全国法院系统2022年度优秀案例法办〔2022〕6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承办的全国法院系统优秀案例分析评选自2016年开展以来,至今年已成功举办7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针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经本院审理并经双方当事人共同确认,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包括:一、双方当事人是否就将摄影基地经营场所迁移至南站基地并继续合作经营关系达成一致;二、2019年4月份前的应收未收款79752.8…
关于顺发公司2020年9月11日股东会决议是否成立的问题。包括李玲在内的全体股东或股东代表均能够准时到场参加股东会,证实顺发公司在会前确已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当天,李玲在董事会签到表上签字并参会,在卷《安岳县顺发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召开议题》载明,议程第一项为报告资产重组内容的基本情况(时长30分钟…
案例特征:热点案例小区业主为维护知情权起诉物业公司获支持发布日期:2022-08-23安徽省淮南市某小区业委会主任张先生要求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公开物业费、公共收益收支账目、电梯维保合同等情况,遭到拒绝后,毅然提起诉讼来维护合法权益。近日,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物业合同纠纷案审理后认定,业主…
行政机关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对小区业委会提交的备案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查备案,而不应法外增设条件,限制业主对表决方式的选择。案情及裁判2019年12月24日,广州市越秀区辉煌大厦业主委员会书面通知全体业主,决定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临时业主大会,表决重新选举业委会委员等…
引发本案争议的法律事实发生于民法典实施之前,故本案应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三条,《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1.案涉合同的效力问题;2.案涉水电安装工程款总价及被告还应当向原告方支付的工程价款如何确定的问题;3.关于本案所涉的税费承担责任主体的问题;4.原告的第二项诉讼请求应否支持,若支持资金占用的起算时间和计算标准如何确定的问题;5.本案保全费用、鉴定费用的承担问题。针对本案争议焦点,…
原、被告之间签订了《某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有效,双方之间成立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关于原告的第一项诉讼请求,根据《某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被告的物业服务内容包括房屋共享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享设施设备是指共享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
虽然资管计划本身由于欠缺民事主体资格不能以自身名义参与竞买,但可以由管理人以其自身名义参与竞买,待竞买成功后,可以将竞得的股票过户到资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中。案情申请执行人:某证券公司被执行人:邢某某申请执行人某证券公司与被执行人邢某某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上海市东方公证处作出的(2019)沪东证经字第1…
虽然资管计划本身由于欠缺民事主体资格不能以自身名义参与竞买,但可以由管理人以其自身名义参与竞买,待竞买成功后,可以将竞得的股票过户到资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中。案情申请执行人:某证券公司被执行人:邢某某申请执行人某证券公司与被执行人邢某某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上海市东方公证处作出的(2019)沪东证经字第1…
原告诚建物业与济南市历下区诚基中心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合同合法有效,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建设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
首先,一审法院委托查明域外法的程序合法,委托的法律专家具有相应的资质,出具的法律意见符合相应的形式要求和内容要求;其次,本两案不存在法律意见查明的域外法及其理解明显错误或缺乏必要法律分析等情形,陈某虽对该法律意见提出异议,但未能提出实质性反驳意见,一审法院也已通知香港大律师麦业成作为法律查明专家出庭…
首先,一审法院委托查明域外法的程序合法,委托的法律专家具有相应的资质,出具的法律意见符合相应的形式要求和内容要求;其次,本两案不存在法律意见查明的域外法及其理解明显错误或缺乏必要法律分析等情形,陈某虽对该法律意见提出异议,但未能提出实质性反驳意见,一审法院也已通知香港大律师麦业成作为法律查明专家出庭…
首先,一审法院委托查明域外法的程序合法,委托的法律专家具有相应的资质,出具的法律意见符合相应的形式要求和内容要求;其次,本两案不存在法律意见查明的域外法及其理解明显错误或缺乏必要法律分析等情形,陈某虽对该法律意见提出异议,但未能提出实质性反驳意见,一审法院也已通知香港大律师麦业成作为法律查明专家出庭…
首先,一审法院委托查明域外法的程序合法,委托的法律专家具有相应的资质,出具的法律意见符合相应的形式要求和内容要求;其次,本两案不存在法律意见查明的域外法及其理解明显错误或缺乏必要法律分析等情形,陈某虽对该法律意见提出异议,但未能提出实质性反驳意见,一审法院也已通知香港大律师麦业成作为法律查明专家出庭…
首先,一审法院委托查明域外法的程序合法,委托的法律专家具有相应的资质,出具的法律意见符合相应的形式要求和内容要求;其次,本两案不存在法律意见查明的域外法及其理解明显错误或缺乏必要法律分析等情形,陈某虽对该法律意见提出异议,但未能提出实质性反驳意见,一审法院也已通知香港大律师麦业成作为法律查明专家出庭…
首先,一审法院委托查明域外法的程序合法,委托的法律专家具有相应的资质,出具的法律意见符合相应的形式要求和内容要求;其次,本两案不存在法律意见查明的域外法及其理解明显错误或缺乏必要法律分析等情形,陈某虽对该法律意见提出异议,但未能提出实质性反驳意见,一审法院也已通知香港大律师麦业成作为法律查明专家出庭…
上述证据1、8均真实、合法,与本案有关联,本院予以认定;对证据2、3、9、10的三性予以认定,就其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本院将结合其他事实予以综合认定;证据4系原告单方制作,不具有证明力,不予认定;对证据5的三性予以认定;证据6系原告与案外人之间形成,对其中有具体付款凭证相印证的劳动合同、补偿协议及付款…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本案中…
和案例注解撰写等方面再次进行集体审议。最终,经复评、终评,共评选出案件办得好、案例写得好、社会效果好的获奖案例477篇,其中一等奖案例12篇,二等奖案例98篇,三等奖案例163篇,优秀奖案例204篇。同时,根据各级人民法院本院报送的案例质量与获奖情况,共评选出先进组织单位49家,其中高级人民法院12…
从被害人的陈述,被告人林安贵、杨建平、谭凤林的供述和证人楼淑娟、李某、杨某4等人的证言可看出,覃军不但知晓向张某1追债一事,而且还到榕江去找张某1及其父母还债,并对如何“脚跟脚”向张某1追债进行具体的指导,在覃军的组织、指挥下,林安贵、谭凤林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非法拘禁行为,杨健平、王粟民根据覃军或林安…
当事人对自己主张的事实有责任提交证据予以佐证。唯尔通公司提交的《电梯维修报价客户确认单》加盖华都大厦业委会的印章,可以证明唯尔通公司与华都大厦业委会之间形成维修合同法律关系,对双方当事人均约束力。综合欧鹭公司的陈述、朱某的证词、朱某的通话录音、照片证据,可以认定唯尔通公司实际履行了维修义务,华都大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理,但一审法院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之规定,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在于:海珠花园第二次业主大会作出的决…
于敬忱系福华园业委会负责人,申请于敬忱出庭接受询问是福华园业委会的义务。于敬忱在一审期间未出庭,应由福华园业委会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涉案工程系福华园业委会委员共同研究并确定居泰隆装饰公司中标施工,福华园业委会负责人于敬忱于2018年12月17日对该工程造价予以签字确认。居泰隆装饰公司的装修行为系…
被执行人邱某莲于2016年9月8日在浦东机场出境时被边控,已知晓其被法院立案执行,之后其于同月14日申请对房产设定抵押,且所谓债务系多年以前形成,规避执行行为意图十分明显,因此以邱某莲有能力履行而规避执行为由,于2018年7月31日对邱某莲采取了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执行强制措施。拘留期间,邱某莲在看守所…
名誉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维护自己名誉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本案中,原告陈贵才认为被告谢越豪、钟卫梅、陈露在“紫荆业主维护权利权“、“紫荆小区警民联防群”及“紫荆花园业主大会群以聊天形式,在抖音发布资源,被告骆丽冰在小区内拉横幅等社交媒体虚构事实、散布谣言,侵犯其名誉权,故将四被告提起诉讼。被告谢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业主共有利益的行政行为,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业主委员会不起诉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或者占总户数过半数的业主可以提起诉讼。从上述规定可知,对于涉及业主共有利益的行政行为,只有业主委员会或者…
被告人蒋秾达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二人轻伤…
远光水印城第一届业委会与睿邦物业于2014年8月28日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系当事人真实意识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在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期间届满,且案涉小区已经另外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情况下,双方于2017年9月15日办理退场交接手续。睿邦公司同日退出该小区,即案涉《物业服务合同》自…
原东莞房管局有关业主委员会备案的职能已调整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接,后者当属本案适格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的规定,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针对王成其、周瑞仪、天寓公司的上诉意见,本院分析认定如下:关于王成其、周瑞仪诉请天寓公司出租物管房获利并请求返还的意见,王成…
根据原被告双方争议焦点,本院分别评判如下:一、关于原告姜晓磊、徐济生主体资格问题。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业主委员会不按照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可以请求物业所在区、县(市)房产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确定召开时间……。从中得出,该权利的行使主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业主请求公布、查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及会议记录;物业服务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