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车位的权属取决于建设成本是否分摊至业主购房费用中。开发商不能证明建设成本未分摊的,车位权属归全体业主。民法典第275条明确,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车位确权之争的裁判逻辑:先看规划——规划车位归谁按约定(出售、附赠、出租);再看成本——开发商主张车位归己的,需证明建设成本未分摊进房价;最后看位置——占用共有道路或场地的车位,无条件归业主共有。
维权起点是调取规划许可证、竣工图纸和成本分摊资料——这些证据决定官司胜负,业委会应尽早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固定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