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途径。
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前的“快速通道”:不收费、期限短、专业化审理。业委会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备案驳回、撤销备案、处罚决定、不作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均可申请复议。
复议不是“走过场”:相当比例的备案、处罚争议在复议阶段就被纠错——成本低、见效快,值得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