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于2023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明确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辖区内业主大会的设立和业委会选举、换届及规范化运行。
成都条例此次修订最受关注的变化,是给街道(镇)职责加上了“监督”二字: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组织、指导、协调、监督业主大会的设立和业委会选举、换届及规范化运行。同时,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自行管理等新制度也一并落地。
成都小区的业委会换届、备案、公共收益移交等事项,均应按新条例的时间节点和程序要求执行——沿用旧习惯的老做法,可能已经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