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法治观察
OWNER COMMITTEE · LAW WATCH
业委会成立篇

业委会成立后第一件事

——刻章、开户与制度搭建
问题编号 Q020 浏览 2,194 次 《业委会普法系列》第20篇

核心答案

备案完成后,业委会应刻制公章、开立业主共有资金账户,并建立会议制度、财务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基础制度。成都明确业委会应到商业银行开设建筑区划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账户,并自开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建筑区划内书面公告。

三件大事

备案完成后,刻章、开户、建制度是开局“三件套”。成都明确:业委会应到商业银行开设建筑区划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账户,并自开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建筑区划内书面公告。

关键要点

  • 刻章:凭备案证明到公安机关指定单位刻制,启用即建审批登记制度。
  • 开户:工作经费账户与公共收益等共有资金账户分设,专款专用。
  • 建制度:会议制度、财务制度、档案制度、印章管理制度同步建立并公示。

实务提示

开局阶段就把制度框架搭好,是日后抵御“暗箱操作”质疑最有力的防线;首次业主大会通过的议事规则,应作为一切内部制度的母本,新制度与它冲突的无效。

※ 内容整理自《业委会普法系列》,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个案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