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选举产生后,筹备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料移交并解散。移交内容包括业主名册、会议记录、筹备工作文件等。
业委会选举产生并完成备案后,筹备组的使命即告终结。筹备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业委会移交全部资料,并发布公告解散。
若筹备组借故不移交,业委会可请求街道办责令移交;资料灭失导致表决数据无法还原的,可能动摇整个选举的合法性,务必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