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成立常见障碍包括开发商不配合提供资料、物业公司阻挠、业主参与度低、街道办指导不力等。鼓励和支持公益律师为业主大会的成立及活动提供法律服务,街道办可指定具有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的律师协助筹备组参与筹备相关工作。
开发商不提供图纸名册——申请街道办责令提供,或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申请公开;物业阻挠宣传动员——留存证据,向住建部门投诉;业主参与度低——用公共收益、物业服务质量等切身议题激活参与;街道办指导不力——书面申请并留存送达凭证,必要时提起履责之诉。
“卡壳”大多卡在信息不对称和程序不熟。筹备组集体学习本地指导规则、请专业律师做一次全流程诊断,往往比反复上门“磨”街道办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