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应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召开会议,会议记录应如实记录并建立档案。业主有权查阅、复制会议记录。
有效的业委会会议=合法召集+法定人数+规范表决+如实记录。会议应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定期召开,紧急情况可临时召集;会议记录须如实记载议题、意见和表决结果,建立档案供业主查阅、复制。
议事规则中应明确“多少名委员到会方有效”以及“哪些事项必须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避免日常运转因小节停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