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保存业主名册、会议记录、物业服务合同、财务账簿、审计报告等重要文件。
业主名册与面积清册、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全部会议记录与表决票、物业服务合同及补充协议、公共收益账簿与凭证、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文件、审计报告、往来公文——这七类资料是小区自治的“病历本”。
档案缺失在诉讼中往往意味着举证不能。业委会败诉的相当一部分案件,根源不是理亏,而是“拿不出当年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