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印章是业委会对外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印章使用应建立审批登记制度,避免印章被滥用或盗用引发法律纠纷。
印章是业委会意志的法定载体,盖了章的文件原则上代表业委会行为。管好印章,就守住了对外承诺的闸门。
发现印章被盗用、滥用,应立即公告声明相关文件作废并向街道办报告,必要时报警;因管理不善给业主造成损失的,责任委员可能承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