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法治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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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和纪律监督篇

业委会换届时原委员不配合移交怎么办?

问题编号 Q063 浏览 2,306 次 《业委会普法系列》第63篇

核心答案

业委会任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应当将档案资料、印章、资金等移交给新一届业委会。拒不移交的,新一届业委会可以请求街道办事处责令移交。成都条例明确,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深入理解

不移交的顽疾有了硬约束。四川规定:业委会任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应将档案资料、印章、资金等移交给新一届业委会;拒不移交的,新一届业委会可请求街道办事处责令移交。成都进一步明确: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关键要点

  • 时限明确:届满十日内完成移交是法定义务。
  • 双通道救济:行政(街道办责令+罚款)与民事(返还之诉+损失赔偿)并行。
  • 证据固定:移交清单、催告函、街道办处理记录全部书面化。

实务提示

新一届业委会上任第一件事就是发出书面移交催告并抄送街道办——程序走满,后续无论是行政处罚还是诉讼都水到渠成。

※ 内容整理自《业委会普法系列》,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个案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