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期间业委会仍应履行日常职责,但重大事项决策应谨慎。换届改选小组成立后,原业委会应将财务账簿、印章等移交街道办保管。
换届期是权力真空与权力越界的双重风险期。核心规则:换届期间原业委会仍应履行日常职责,但重大事项(大额支出、重要合同签订)应审慎处理,能缓则缓、须报则报。
建议在议事规则中预设“换届冷静期”条款:任期最后一个月内非紧急不得单方决定重大事项,从制度上消除突击决策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