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有权更换业委会成员。罢免委员应依法定程序进行,包括提出罢免议案、召开业主大会表决等。被罢免委员应配合完成工作交接。
罢免是业主大会的“终极问责”。程序五步:符合资格的业主提出罢免议案→按议事规则公示议案→召开业主大会(或临时会议)→表决通过罢免→公告并更新备案。被罢免委员应配合完成工作交接。
罢免议案应写明事实和依据——有理有据的罢免经得起司法审查;情绪化的罢免即便通过,也可能被法院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