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合同内容应符合业主大会决议,不得超越授权范围。
签订物业合同是业委会的法定职权,但有一道刚性前提:物业企业须经业主大会选聘决定。合同内容必须在决议框架内——服务标准、收费、期限、退出条件均不得超出授权范围。
合同文本签订前请律师审查,重点盯违约责任、公共收益、交接义务和单方解除条款——这四项是日后纠纷的最高发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