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法治观察
OWNER COMMITTEE · LAW WATCH
规范运作篇

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的权责边界

——哪些事物业管、哪些事业委会管
问题编号 Q030 浏览 1,920 次 《业委会普法系列》第30篇

核心答案

业委会是业主自治组织,物业公司是服务提供方。业委会负责执行业主大会决议、监督物业履约;物业公司负责日常物业管理服务。两者权责不可混淆。

深入理解

一句话划界:业委会是“治理层”,物业是“服务层”。业委会执行业主大会决议、监督物业履约;物业按合同提供保洁、秩序维护、绿化养护、设施维保等日常服务。两者不是上下级,更不能角色互换。

关键要点

  • 业委会不做经营:不得直接下场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费。
  • 物业不做决策:物业无权代替业主大会决定小区重大事项。
  • 协作机制:定期联席会议、信息共享,争议提交业主大会或街道办协调。

实务提示

边界模糊地带(公共收益代收、临时停车管理等)最易滋生纠纷,应在物业服务合同中逐项写清“谁来做、钱归谁、怎么监督”。

※ 内容整理自《业委会普法系列》,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个案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