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收益一般可用于补充维修资金、共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等,不得用于依法依约应由建设单位、水电气专营单位、个人或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费用。使用需经业主共同决定或按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执行。
公共收益是全体业主的“活钱”,但花起来有规矩:一般用于补充维修资金、共有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业主大会及业委会的工作经费等。依法依约应由建设单位、水电气专营单位、个人或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费用,不得用公共收益买单。
把“公共收益使用审批流程”写进议事规则(小额分档授权+大额必上业主大会),既保效率又防暗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