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委会应当在距任期届满三个月前书面报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街道办指导下,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组建换届小组,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委会。换届改选小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原业委会应将其保管的财务账簿、业主名册、印章等移交街道办保管。
任期届满前三个月书面报告街道办,街道办指导下组建换届小组,公示换届方案与候选人,召开业主大会选举,公示结果,最后新旧移交与备案。四川特别规定:换届改选小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原业委会应将其保管的财务账簿、业主名册、印章等移交街道办保管。
换届期是矛盾爆发高峰期。建议提前发布公告解释流程、邀请街道办全程见证,选举日安排公开计票,把程序正义亮在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