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村)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指导和监督,接受业主监督。业主大会可以设立监事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监督业委会的工作。
业委会的监督是一张“多层网”:行政层——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村)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业主层——全体业主的日常监督;机构层——业主大会可以设立监事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专职监督;司法层——法院通过撤销权诉讼审查业委会决定。
监督不是找茬:业主行使监督权应基于事实、通过法定渠道;业委会则应主动公开、欢迎监督,把监督变成治理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