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主任未经业主大会表决擅自出租物业管理用房,业主可要求街道办调查处理,也可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出租行为无效。
物业管理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改变其用途或出租须经业主共同决定。主任擅自出租属于典型的越权处分:业主可要求街道办调查处理,也可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出租行为无效、返还租金收益。
承租方签约前应查验业主大会决议或授权文件——明知无授权仍签约的,“善意”保护可能落空,损失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