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建立党建引领下的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等协调运行机制,形成社区治理合力。业委会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主体,在社区党委引领下参与社区共建共治共享。
业委会不是孤岛。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建立党建引领下的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协调运行机制——业委会以法定身份参与社区共建共治共享。
主动融入而非被动等待:业委会定期与社区、物业三方会商,能把大量矛盾化解在成讼之前——治理资源永远向“在场者”倾斜。